【大陸住房限購 下月擴大實施】
更新日期:2011/01/29 03:41 記者師瑞德/綜合報導
旺報【記者師瑞德/綜合報導】
大陸打房一波接一波,大陸國務院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推出住房限購細則;另外,在新調控令「國八條」中,更言明將對調控不力的地方政府追究責任。
《新京報》報導,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宣布,將具體部署新一輪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大陸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2010年房價上漲壓力和房地產調控難度前所未有,大陸先後3次部署調控,房地產市場出現積極變化,房價漲幅持續回落,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受到一定抑制。
效果距期待有落差
儘管調控取得初步成效,但部分城市房價仍在高位波動,特別是2010年第4季以來,一些地方高價地再度出現,部分未實施限購的區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量價齊升,限購城市周邊地區房價也出現較快上漲,部分熱點城市房價再現上漲苗頭等。
這些都說明調控效果距群眾期待還有差距。
至於為何要擴大限購城市調控範圍,齊驥指出,一方面是部分未實施限購的區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量價齊揚;在大陸70個大中城市中,2010年12月仍有10個城市新建住房價格年增率超過10%;2010年10到12月,有10個城市月平均漲幅超過1%,這些基本上是未採取限購的城市。
另一方面,實施限購城市的成效明顯,例如北京出台限購新政以來,2套以上購房比重持續回落,非本地戶籍購房比重回落至40%以內,下調4.3個百分點。深圳出台限購措施後,住房成交量持續下降。
齊驥強調,總結這些城市經驗後,決定擴大限購城市調控範圍,同時也明確限購條件的原則性要求。
加強對地方問責
除進一步規範限購令外,在日前新「國八條」中,大陸國務院強調,要加強監督、檢查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
對新建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慢、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大陸住建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約談省級及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負責人。
至於對未如期確定並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相關地方政府要向國務院報告。
另外,大陸監察部、住建部等部門還要視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問責;對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徵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資訊系統建設滯後等,也要納入約談和問責範圍。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9/140/2lmwi.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