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餿水油層出不窮 重刑伺候】
(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國大陸近年來嚴懲地溝油(即餿水油)的生產及販賣者,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大陸各省近年屢破地溝油案,而台灣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破獲餿水油地下工廠,引起輿論的關注,兩岸食安問題愈來愈受到重視。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地溝油」是指從地溝的廢棄食物或殘渣中提煉出的油。
近年來大陸地溝油的來源管道眾多,包括餐館、飯店的廢油,重新加工煉製成食用油販售。
另外,新型態的「地溝油」是利用廢棄豬皮、牛皮、羊皮,變質的動物內臟製作出來的油脂,再加工成食用油販售。
「地溝油」在大陸猖獗多年,與龐大利益有關。大陸媒體報導,「地溝油」的販售利潤是正常油品的一倍以上,每年估計有300萬噸地溝油流入市場。
近年來,大陸公安部嚴查「地溝油」。浙江、安徽、上海、江蘇、重慶及山東6省市2012年在大陸公安部指揮下,查獲浙江金華特大新型地溝油工廠,逮捕100多人,現場查獲地溝油成品、半成品及油渣3200餘噸。
這起「地溝油」事件的柳姓主嫌被判處無期徒刑,販售地溝油的2名嫌犯被分別處有期徒刑15年和8年。
2011年7月,大陸浙江、山東、河南公安機關搗毀濟南格林生物能源公司、河南鄭州宏大糧油商行等「地溝油」生產及銷售的6個據點,查獲地溝油煉製的食用油100餘噸、假冒品牌食用油100餘箱,逮捕犯罪嫌疑人32名。
根據大陸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布「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列出7種犯罪量刑標準,最高可判處死刑。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40904/20140904531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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