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
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太陽病。其人發熱汗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
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宜五苓散。
【目】朱肱曰。凡病非大渴不可與水。若小渴咽乾者。只小呷滋潤之。令胃中和。若大渴煩躁者。能飲一斗。只與五升。若全不與。則乾燥。無由作汗。發喘而死。常人見因渴飲水得汗。小渴。
遂劇與之。致停飲心下。滿結喘死者甚眾。當以五苓散。或陷胸丸主之。金匱云。得時氣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不得。多不當與也。
何也。
以腹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作病矣。
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猶當依症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凡人但見仲景云。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遂小渴者。乃強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勝數。大抵傷寒水氣。皆因飲水過多所致。水停心下。氣上乘心。則為悸為喘。結於胸脅。則為水結胸。胃中虛冷。則為嘔為噦。冷氣相薄。則為噎。上迫於肺。
則為咳。漬入腸中。則為利。邪熱所薄。蓄於下焦。則為小便不利。少腹滿。或裡急。溢於皮膚間。則為腫也。
王好古曰。邪氣在表。猶未作熱。故不渴。邪氣初傳入裡。熱氣散漫未收。熏蒸焦膈。搏耗津液。遂成渴也。
病患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者。恐飲水過多。積不能消。復為停飲諸疾也。
柯琴曰。前條上半截。與後條同義。前條在大汗後。後條在未汗前。即是太陽溫病。要知太陽溫病。即是陽明來路。其徑最捷。不若傷寒中風。止從亡津液而後轉屬也。
飲水是溫病大法。庶不犯汗吐下溫之誤。五苓又是治飲多之法。前條。便是轉屬陽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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