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寒兩傷營衛證治第六】
辨誤 小青龍湯主之句。當在發熱不渴句下。今作末句者。是補出前所服之湯。非謂寒去欲解之後。更當以小青龍湯主之也。
注家謂寒去欲解。仍以小青龍湯主之。言以輕劑助其欲解之勢耳。愚謂寒邪既去而欲解。豈可再用麻黃桂枝發汗。以耗其津液。乾薑細辛之辛熱。增其燥渴邪。況麻黃桂枝乾薑各三兩。五味子半升。豈輕劑邪。此與前發煩目瞑衄乃解之後。及不發汗因致衄者。皆以麻黃湯主之之義相同。豈衄血之後。更可用麻黃發其汗邪。因不先以麻黃湯發汗。因致衄耳。故下文曰當以麻黃湯主之。蓋與此條同一補出之法也。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
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干。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如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症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
厥逆咽中干。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
兩條本是一義。後段設為問答者。即為上文作注腳也。
證象陽旦。言症似桂枝也。
即形作傷寒。病如桂枝之類。
乃風寒並感也。
證象陽旦者。謂傷寒而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皆似中風之脈證也。
倘按法治之。當以桂枝湯汗解之。乃為合法。不知更有微惡寒。腳攣急之證。乃真陽虛弱。寒在下焦也。
兼證如此。則又不可以桂枝湯汗解而愈虛其陽氣矣。
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而使 汗出。此誤也。
故才得桂枝湯之汗解而虛陽敗泄。即便四肢厥冷矣。
何也。
以四肢為諸陽之本故也。
太陰之脈布胃中。絡於嗌。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厥陰之脈上貫膈。循喉嚨。以虛陽而為盛陰所迫。虛火上奔。故咽中干也。
陽邪在上。故鬱而為煩。陰邪在下。故發而為躁。陰氣盛而上逆。故吐逆也。
蓋以下半純是陰寒。故兩脛拘急。上截陽邪在胃。所以譫語。故曰按法治之而增劇也。
然何以知之。因寸口脈浮而大故也。
浮則為風。固人皆知之矣。
而不知大則為虛也。
脈大則當雲實。何以反謂之虛乎。蓋大而有力者為實。若大而浮者。是輕取之而有餘。重按之則不足。所謂大而無力者為裡虛也。
故曰大則為虛。蓋言其脈雖大而浮也。
然中風之脈。雖浮而未必大。亦未必寸口獨大。此但言寸口脈浮大。而不及關尺者。蓋寸主上焦。惟寸口浮大。為上盛下虛之象。乃虛陽上泛之脈也。
浮為風邪在表。故當生微熱。寸口浮大。則虛寒在下。故兩脛拘攣。
此證雖屬傷寒。而所見之病症。象桂枝湯證。故仍於桂枝湯中。加附子參於其間。則真陽有助。不患其汗泄。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A%90%E9%9B%86/index
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45736&pid=695982&fromuid=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