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濕溫一】
辨濕溫一
仲景論濕病。未嘗明言濕溫。然濕溫之病狀。可即仲景論中。比類得之。王叔和於仲景傷寒論。剔出痙濕 三種以為宜應別論。其於濕病首列濕痹。即從太陽辨證。曰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則是濕證中同有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其類於傷寒者以此。
然濕痹之病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故當利小便。使濕邪從太陽之腑而解。是濕也。
而不必其兼溫也。
又云。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此又示人以諦實濕病之法。然濕病多端。亦不必盡屬兼溫。因思仲景已分明揭出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以所言種種濕證。與此條之溫病互勘。則濕溫之病狀。可得而言矣。
濕溫初起。所見之太陽病。頭痛。腰痛。骨節煩痛。與太陽傷寒同。以濕病本主身疼也。
發熱。汗出。惡風。與太陽中風同。以溫邪本易汗出也。
但風寒之邪。由表入裡。濕溫之邪。由裡出表。故當太陽病初起時。其蒸郁之氣。即已彌布三焦。故或往來寒熱。胸膈痞滿。嘔吐。不欲食。或腹中痛。
不大便。或下利稀臭水。表裡之病。往往一時並見。以上各證。不必悉具。必兼口渴舌上胎者。此屬濕溫之定證。又濕病脈多沉細。濕既兼溫。脈不盡沉。溫病脈浮。溫復挾濕。其脈又不盡浮。不浮不沉之間。其中候必數。以數之甚與不甚。別邪之輕重。病之緩急。合此脈證互參。始知仲景不言濕溫。而濕溫之脈證在其中。濕溫之治法。即在其中矣。
讀仲景書。
當知比類。不知比類。即風寒之顯然者,尚且目眩。奚況濕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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