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內經》曰:病深者,其聲噦。
火氣大甚,正氣逆亂則噦。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
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
太陽病用火熏之,不得汗,則熱無從出。
陰虛被火,必發躁也。
六日傳經盡,至七日再到太陽經,則熱氣當解。
若不解,熱氣迫血下行,必清血清廁也。
脈浮熱甚,(趙本有「而」字)反灸之,此為實。
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
脈浮,熱甚為表實,醫以脈浮為虛,用火灸之,因火氣動血,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微數之脈,則為熱也。
灸則除寒,不能散熱,是慎不可灸也。
若反灸之,熱因火則甚,遂為煩逆。
灸本以追虛,而復逐熱為實,熱則傷血,又加火氣,使血散脈中,氣主煦之,血主濡之,氣血消散,不能濡潤筋骨,致骨焦筋傷,血散而難復也。
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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