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第六】
太陽病二日,則邪在表,不當發躁,而反躁者,熱氣行於裡也。
反熨其背而發汗,大汗出,則胃中乾燥,火熱入胃,胃中燥熱,躁煩而譫語,至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火邪勢微,陰氣復生,津液得復也,故為欲解。
火邪去,大汗出,則愈。
若從腰以下不得汗,則津液不得下通,故欲小便不得,熱氣上逆而反嘔也。
欲失溲、足下惡風者,氣不得通於下而虛也。
津液偏滲,令大便硬者,小便當數。
經曰: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也。
此以火熱內燥,津液不得下通,故小便不數及不多也。
若火熱消,津液和,則結硬之便得潤,因自大便也。
便已,頭卓然而痛者,先大便硬,則陽氣不得下通,既得大便,則陽氣降下,頭中陽虛,故卓然而痛。
穀氣者,陽氣也。
先陽氣不通於下之時,足下惡風,今陽氣得下,故足心熱也。
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
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
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風為陽邪,因火熱之氣,則邪風愈甚,迫於血氣,使血氣流溢,失其常度。
風與火氣,謂之兩陽。
兩陽相熏灼,熱發於外,必發身黃。
若熱搏於經絡為陽盛外熱,迫血上行必衄;
熱搏於內者,為陰虛內熱,必小便難。
若熱消血氣,血氣少為陰陽俱虛,血氣虛少,不能榮於身體,為之枯燥。
三陽經絡至頸,三陰至胸中而還,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者,熱氣炎上,搏陽而不搏於陰也。
《內經》曰: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腹滿微喘者,熱氣內鬱也。
《內經》曰:火氣內發,上為口乾咽爛者,火熱上熏也。
熱氣上而不下者,則大便不硬。
若熱氣下入胃,消耗津液,則大便硬,故云或不大便。
久則胃中躁(醫統本作「燥」)熱,必發譫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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