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主臟絕】
五十一止身無病,數內有止皆知定(數內者,即五十內之數也。
知定者,可定其臟氣之死期也)。
四十一止腎臟衰,三十一止肝氣盡,二十一止脾敗竭,十動一止心脈絕,四五動止肺經傷。
死期便參聲色證,兩動一止三日死,三四動止五六日,五六一止七八朝,次第推之自無失。
《脈經》云:
一動一止二日死,二動一止三日死,三動一止四日死,四動一止六日死,五動一止七日死,六動一止八日死,七動一止九日死,八動一止十日死,九動一止十一日死,十動一 《脈經》又曰:
不滿五十動一止者,五歲死;
四十動而一止者,一臟無氣,四歲死;
三十動而一戴同父曰:
《脈經》以四臟無氣,歲中死,幾臟無氣,以分別幾歲之死期,予竊疑焉。
《內經》云:
腎絕六日死,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果此臟氣絕,又安能待四歲、三王宏翰曰:
夫戴氏引《內經》而正《脈經》之謬,予會而詳思默悟,得其幾焉。
如某臟之者,則死期之歲月,從《內經》而斷之。
但《內經》原說某臟絕,而《脈經》當作某臟衰弱也。
慎庵按:
王氏斷論,亦屬模棱,終非劃一之論。
至謂某臟氣衰,尚未敗絕,從《脈經》斷云云,見亦騎牆,即如其說,若病者臟氣衰弱,可延三四歲者,擇醫而治,臨病之工豈無具眼者?
治之得宜,用藥輔助臟氣復旺,因而得生者,亦復不少。
由是可知《脈經》之言,亦不足征,徒為淺識者樹幟,藉口炫奇,刪之可也。
今仍而不刪者,在往籍中,皆錄是說,因出《脈經》存而不論。
今予因戴王兩家之言,亦存而駁正之曰,必無是理,免滋後學之惑。
在當時王氏論脈,而自稱曰經,亦云僭矣,今人因其稱經,而不論其中是非,可稱無識也。
況其書,雜引《內經》、《傷寒論》、 《金匱》、《中藏經》、《扁鵲內照經》等文以成書,又烏得稱經哉?
在往昔聖哲相傳,稱經韙矣,而王氏混附己見,而亦欲稱經,豈非僭乎?
故張子路玉有金屑入眼之譏,可稱獨見也。
再有論見後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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