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管我幾點回家!少女要求簽協議父拒絕竟誣告他性侵】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就讀國中的少女,正值青春期的叛逆階段,父親對她管教甚嚴,卻引來少女心生不滿。
少女指控遭父親性侵,甚至還說出「我跟妳媽也這樣做」。
法院審理之後,少女的大姐卻表示,妹妹要求父親不能管她幾點回家、不得管她考幾分等無理要求遭拒才會亂說話,父親也通過測謊,加上少女前後說詞不一,法院判決不起訴處分。
這起少女因不滿父親管教太嚴、竟然誣指遭父親性侵的案件,發生在新北市。
該名指控父親性侵的14歲少女小美(化名),母親早逝,2個姐姐年紀都大她6、7歲,早已在外租屋生活,因此她平日和父親生活在一起。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常抱怨父親只管她卻不管姐姐,讓她心裡極度不平衡。
小美指控在她還就讀小四時,父親酒醉後性侵她得逞,甚至還說出「我跟妳媽也這樣做」,之後還有幾次猥褻的行為。
父親在偵訊時表示,妻子過世前極疼愛小女兒,每次都是他扮黑臉。
報警前一天,小女兒竟然拿出一紙聲明,內容寫著「你不可以管我幾點回家」、「不可以管我考幾分」等內容要他簽名,他予以拒絕。
2人當時大吵一架,小女兒後來跑姐姐租屋處,向姐姐投訴自己遭父親性侵。
法官審理之後,發現少女對於父親性侵過程陳述前後不一,且父親也通過測謊,認為這是少女不服管教,才會誣陷父親性侵,判決父親不起訴處分。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30723/20130723633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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