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有遺體倒路旁 數車輾無人管】
(中央社台北18日電)廣州日報今天報導,廣東省江門市日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一起意外,死者遺體深夜躺在路上2小時之間,數量車子輾過後,沒有人停下車報警,還有司機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事情發生在6月30日晚間21時到23時,廣東省瀋海高速公路上大槐服務區附近湛江往廣州方向路段,一輛輛大貨車從一具倒在路面上的屍體上面輾過,但卻沒有司機停下車來報警。
這些司機最近被江門開平交警部門要求協助調查。
來自河南省的蘇女士也是輾過遺體的車主之一。
她說,事發當時是晚上,貨車司機都是跟著前方的車子走,緊急通道上停了小轎車,超車道則車流正常,蘇女士開車跟在大貨車後面。
蘇女士車速約60、70公里,突然發現前方路面上有個物體。蘇女士說,當時她和丈夫也沒多想,畢竟前面的車已經過去,等到接近物體不到1輛車距離的時候,才隱隱約約感覺是個人。
「已經來不及煞車了。」蘇女士說,當時超車道有車,變換車道也來不及,只好從遺體上面輾過去。
蘇女士回想,原本想停下車來報警,倒是看到其他車子沒停,加上路邊已經停了1輛白色轎車,想說有司機報警了,一念之差,她和丈夫就繼續開車。
而另外1名也輾過遺體沒停車的司機則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又不是我的錯,我幹嘛要找那麻煩,沒有必要報警。」
報導說,交通警察把當晚行經這路段的司機都請到交警大隊上,要求每輛車繳納「人道主義賠償」人民幣1萬5000元(約合新台幣7萬3070元),但是不能報保險理賠,也不能另外報警處理。
廣東江達律師事務所主任張中強接受廣州日報訪問表示,警方要求車主協助調查是有法可行,保護現場是車主責任;如果賠償是交警能開收據,交到受害人家屬手上,也是無可厚非;不過如果查明與車禍無關,可要求退還費用。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30718/20130718622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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