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貝多宣言(島國永續發展宣言)】 「巴貝多宣言」是聯合國對小島及海島國家需具備永續發展對策之宣示。
自1989年聯合國大會提出全球暖化海平面上升對島嶼及海岸地區負面衝擊之警訊,島嶼發展議題即特別納入1992年地球高峰會之討論,並列入「二十一世紀議程」第17章。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事務部(EconomicandSocialAffairs)接著於1994年召集小型島嶼國家及地區代表,在加勒比海巴貝多召開工作會議,研擬落實二十一世紀議程第17章的島嶼永續發展行動計畫,提出「巴貝多宣言」(DeclarationofBarbados)及行動方案「海島國家永續發展行動計畫(ProgrammeofActionfor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SmallIslandDevelopingStates)」,或簡稱「巴貝多行動方案」(Barbados’ProgrammeofAction),作為全球島嶼邁向永續發展之共同行動對策,並在聯合國系統內成立「小島發展中國家聯盟」(SmallIslandDevelopmentStatesUnit),以監督行動方案之執行情形、舉行年度會議檢討行動方案,並接受聯合國永續發展委員會(CommissiononSustainableDevelopment,CSD)監督。
聯合國永續發展委員會於1999年向聯合國大會提出「巴貝多+5年」進展報告,復於2005年於模里西斯召集「巴貝多+10年」會議,提出進一步行動計畫。
在「巴貝多行動方案」中,歸納了15點島嶼永續發展面臨之課題,包括:氣候變遷及海平面上升問題、自然及環境災害問題、廢棄物處理問題、海岸及海洋資源問題、淡水供應問題、土地資源問題、能源問題、觀光遊憩問題、生物多樣性問題、政府機制、區域性機構與科技合作、交通與通訊、科學與技術、人才與教育、政策監督檢討等議題。
在行動對策計畫中,則各議題皆有國際專門委員會,定期進行檢討、交流、實踐與推動。
「巴貝多宣言」與行動計畫之推動組織,包括聯合國「社會經濟委員」下之小島國聯盟(SmallIslandDevelopingStatesNetwork)、聯合國教科文計畫下的「海岸與小島永續發展委員會」(SustainableDevelopmentinCoastalRegionsandSmallIslands);
聯合國全球環境展望組織(GlobalEnvironmentalOutlook,GEO)則就加勒比海、印度洋、南太平洋等三個區域性島嶼之環境與發展長期觀測;
2005年後則成立加勒比海環境展望(CaribbeanEnvironmentOutlook)、太平洋環境展望(PacificEnvironmentOutlook)、大西洋及印度洋環境展望(AtlanticandIndianOceanEnvironmentOutlook)等監測機構。
在非政府組織方面,國際上的島嶼守望及研究組織,則有國際島嶼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SmallIslandsStudiesAssociation,ISISA)、全球島嶼聯盟(GlobalIslandsNetwork,GIN)等全球組織。
臺灣為海島組成的國家,友邦國家多數為小島國聯盟(SIDS)會員國,學術社群及民間社團也積極參與島嶼相關組織。
於2004年學術界及金門縣政府,與「國際島嶼研究學會」在金門召開ISISA第八屆世界島嶼會議,為Barbado 10(巴貝多宣言十年)之系列國際活動,並於該會中提出「金門宣言」(KinmenDeclaration),為島嶼永續發展之行動宣示。
2006年國際地理學聯合會(InternationalGeographicUnion,IGU)通過臺灣的地理學會之提案,新增「島嶼研究委員會」(CommissiononIslands),秘書處即設於臺灣。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