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減量】 資源一般泛指所有的「自然資源」,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UNEP)將「自然資源」定義為:於一定時期、地點條件之下,足以產生經濟價值,用以提高人類現今和未來福祉之自然因素及條件。
減少資源及能源之消耗,即稱之為「資源減量」。
透過降低資源消耗、有效利用資源,可減少污染排放,確保後代子孫能擁有乾淨的地球。
資源與廢棄物是一體兩面的,減少資源之使用,即可減少廢棄物之產生,落實資源之源頭管理與減量,有絕對的相關性。
「源頭減量」不僅包括減少廢棄物產生,也包括減少廢棄物之毒性;
從廢棄物管理之角度來看,廢棄物產生量減少,不僅可減少廢棄物處理成本,亦可降低對環境之衝擊。
源頭減量則可藉由選擇性消費及產品物質再利用之方式,普遍應用於家庭、商業或工業程序中。
為配合資源永續發展及「零廢棄」之國際環保趨勢,我國廢棄物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主要方向,配合資源永續發展之觀念,提倡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做有效的循環利用。
我國目前推動源頭管理措施,包括: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
推動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
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
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
臺灣在2001年7月由臺北市率先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新北市於2005年率先跟進,主要目的即為了減少垃圾量,並推廣資源回收,推動「污染者付費」與「公平原則」之落實。
在能源源頭減量方面,我國經濟部能源局為加強管理能源,將「石油及其產品、煤炭及其產品、天然氣、核子燃料及電能」稱之為能源,特制定「能源管理法」,促進能源被合理地及有效地使用。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