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污染】 「熱污染」係指因周遭環境溫度增高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屬於能量性的污染。
熱污染大部份係由人類活動所排放廢氣或廢水中,所含的廢熱所造成;
例如,鋼鐵業或礦物冶煉工業生產製程所排之廢氣及廢水、火力及核能發電廠冷卻系統所排放的溫排水、交通工具所排廢氣,以及空調設備所排熱氣等。
根據被污染的環境介質,熱污染可分為大氣及水體環境的熱污染。
熱污染排入水體環境,將使水溫升高,造成水中的飽和溶解氧量減少;
同時,使水生態系中的好氧性水生生物代謝速率加快,需要更多的氧量供其呼吸作用所需,亦使得水中溶氧的消耗速率高於補充的速率,造成水體長久處於缺氧的狀態、一些好氧性水生生物生長停滯,或甚至死亡,在厭氧環境中,釋出更多的有機性污染物質及有害性代謝產物(例如氨及硫化氫等),使水質更加惡化。
此外,水溫上升亦使一些水媒病菌或有毒的藻類大量滋生繁殖,一旦做為水源,將會危害到人體健康。
1965年,由於澳大利亞一所發電廠排放溫排水,使承受水體溫度增高,引發了原發性阿米巴變形蟲大量孳生,造成當地腦膜炎疾病流行。
1995年,臺灣某些做為飲用水水源的水庫,曾發現有大量的微囊藻滋生,死亡後其細胞釋出內毒素,若進入人體,將引發猛暴性肝炎,長期吸收更會誘發肝癌;
後經研究發現,水溫上升是引起水體中微囊藻增生的因素之一。
此外臺灣亦曾因核能發電廠溫排水排入海洋水體中,造成包括1987年核三廠溫排水排放口附近海域的「珊瑚白化事件」,以及1993年核二廠溫排水排放口附近海域發現的「秘雕魚(畸形花身雞魚及大鱗魚)事件」;
事後的研究調查證實,二起事件均是由於發電廠溫排水所導致的水體熱污染效應所造成。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