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伊斯蘭神學】 論說辯證真主阿拉的獨一性,闡述認主獨一的基本教義。
伊斯蘭神學的內容主要在探討信仰的來源基礎、本質與實踐,以及不同思想學派之差異性。
內容包含:(一)對神存在本質的理論分析,(二)神與宇宙創造的關係,(三)人的自由意志與神之前定(Qadar)的關係,(四)神啟與理性的關係,(五)政治與宗教的關係,(六)先知使者與神啟的關係。
伊斯蘭神學起源於正統哈里發時期(al-Khulafa’al-Rashidun,西元632-661年),因政治權力鬥爭,對古蘭經詮釋與聖訓應用的意見分歧,導致政治派別產生。
早期伊斯蘭神學思想主要學派有(一)Kharijiyyah(華文又稱為『出走派』):強調神的絕對主權及聖戰的執行為穆斯林必然職責。
一個犯大罪的穆斯林即非信仰者,必被逐出穆斯林社群,甚或殺之。
(二)Murji’iyyah:宣稱穆斯林行為善惡之判定和獎懲是神的權力,一般穆斯林不可隨意行使處罰,唯有在末日審判才能斷定穆斯林今世的罪。
(三)Qadariyyah:主張人類具有自由意志,才能彰顯神對人類賞罰的權力。
人類自由行動的權力必須藉由虔誠的心和行為向真主賺取,這說明神與人類的關係乃是主僕,神是一切的創造者,具完全的操控權,因此衍生出人類本身的責任問題,影響伊斯蘭政治思想的發展相當長遠。
(四)Mu‘taziliyyah(華文又稱為『理性學派』):尊崇神的絕對獨一,不主張將神擬人化,人也不可被神格化。
將古蘭經視為神與人之間的溝通工具,不具與獨一神並行存在的神聖性。
強調人類理性思考的重要性,主張人類的救贖應憑藉自己的意志力,因為神賜給人類寶貴的自由意志。
(五)Ash‘ariyyah:不過度強調Mu‘taziliyyah派神學的理性與邏輯論證,主張神的存在本質無法用人類有限的智慧去詮釋,特別是信仰的核心問題。
隨後發展成順尼教派(Sunnism)中神學思想的代表者,成為伊斯蘭的主流思想,其適度運用理性思考判斷的原則,影響伊斯蘭神學思想的發展長達10多個世紀。
伊斯蘭的神學思想基礎的發展在西元9世紀時幾乎已底定,此後一直到到19世紀初幾無重大變化,大部分的宗教學者皆墨守成規,以遵行前人傳統的原則來詮釋教義(Taqlid),不似早期思想家所提倡的理性獨立思考判斷(Ijtihad)。
在西方殖民勢力進入穆斯林國家後,伊斯蘭思想產生劇烈變化,早期的理性主義再度獲得重視,如今伊斯蘭神學論證不再局限於古典時期的內涵,轉而強調因時空變化所產生的現代性議題。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