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收契子】 「收契子」是台灣傳統社會中一種特有的現象。
一般來說,在那個醫藥不普及的年代,許多生下身體就比較弱的小孩都會比較難養!
許多人就會將自己的小孩給別人或是神明「做契子」。
期望小孩能平平安安的長大。
(小孩給人家做假兒子就是「做契子」;
給人家做假養父就是「收契子」。
而「收契子」又有分兩種:一種是神明的、一種是給人的。
如果是要給神明「收契子」,那就要準備牲哩、金香燭供奉神明,把自己的願望想神明稟告,且要將小孩的生辰及父母的生辰、住所一起報告給神明,然後擲茭祈求承諾,得到允許之後求一個香火袋或打一個銀鎖胸佩掛在小孩身上,每年神明誕辰都要重新換一個香火袋,不然就是銀鎖胸佩要拿去燻爐煙即可。
如果是要給人「收契子」的話,那麼就是「契父」贈送「契子」龍眼及其他牲醴,而契子收到之後將那些東西供奉在神明面前,並向神明報告,正式結為父子關係!
儀式完了之後,在每年的正月、中秋、契子的生日都要送牲醴給契子,當然契子也要贈送等值的東西给契父,契子可以永遠住在生父家,也對生父家的東西永遠財產繼承權!
因為這也只是出於迷信而成的關係,目的只是希望小孩能夠長命百歲,所以在法律上是沒有構成任何親屬關係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一旦給人家「做契子」之後,就不能再叫自己的親生父母-阿爸或阿母了,(就是給神明做也是一樣)要改稱阿叔或阿姨了。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1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