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鳳山城隍廟】 (1800年,高雄縣鳳山市鳳明街(註1)~)位於高雄縣(註2)鳳山市(註3)鳳明街的「鳳山城隍廟」,在曹公國小後方,鳳儀書院西側,與鳳山龍山寺、雙慈亭、鳳山開彰聖王廟並列為鳳山市(註3)「四大古廟」。
鳳山城隍廟的創建可溯自清康熙五十七年(西元1718年),知縣李丕煜原本已於鳳山舊城(今左營)倡建城隍廟(即今舊城城隍廟),但至乾隆五十一年(西元1786年)發生「林爽文事件」,南路莊大田攻陷舊城,越二年事平,鳳山縣治遷至下陂頭街(今鳳山市(註3)),至嘉慶五年(西元1800年),知縣吳兆麟才在鳳儀書院西邊重新創建城隍廟(即今鳳山城隍廟)。
之後鳳山城隍廟曾於咸豐五年(西元1855年),由歲貢生吳春華倡議重修,翌年竣工,知縣羅憲章勒碑為記。
咸豐九年(西元1859年),又加粉飾,知縣馬慶釗捐修戲台,亦刻石記其事。
兩方重修城隍廟碑記,尚豎於廟側。
光緒二十一年(西元1895年),日本據台,鳳山城隍廟被日軍利用作支應陸軍病院,迨其遷出,已殘破不堪。
至光緒三十四年(西元1908年)才由林靜觀等發起重修。
台灣光復後,直至民國五十六年(西元1967年)才再次重修迄今。
而城隍之名最早見於周易所說的「城復於隍」,原本是指城郭及護城河,後來演變成為城池的守護神,再轉變成為掌管陰間司法的神明。
所以在民間信仰中,百姓深信知縣掌是管陽間事務,而城隍爺則在陰界審理在世時的善惡,裁決百姓功過的神祇。
因此歷代朝廷對城隍都非常崇敬,尤其清朝更是極力崇奉城隍,通令各省、府、廳、縣建造城隍廟,並將城隍祭祀列入正式祭典,凡地方官新上任,必須先卜吉日,親謁各該地的城隍廟舉行奉告典禮後視事,每月初一、十五兩日,也要到城隍廟進香。
而城隍爺的階級與封建時代行政體制相同,分為縣、府、省、京師等級,縣城隍尊稱為「顯佑伯」或「霞海城隍」,府城隍尊稱為「靈應侯」,省城隍尊稱為「威靈公」。
所以除了當時鳳山縣城有新、舊之別外,也因而產生二座縣城隍廟,在台灣是相當罕見的。
目前鳳山城隍廟共分前後二殿,前殿主祀鳳邑城隍尊神,脇祀七爺八爺(即謝將軍、范將軍),配祀文武判官,而八角形的天井繪有八仙圖案,不僅全台罕見,且極具歷史藝術價值;
後殿則同祀「東嶽天齊仁聖大帝」,並提供行打城拔亡法事的場所。
左右二廂,則羅列隸屬城隍麾下之廿四司老爺神像。
而鳳山城隍廟內有兩件專屬文物,一是「你來了」木匾、二是「大算盤」。
「你來了」示意人生遲早要向城隍爺報到;
「大算盤」即是精細算出一生功過與善惡的表徵。
此外,廟內還留有當時倡建鳳山城隍廟的知縣吳兆麟,為了追悼在林爽文事件中於舊城攻陷時殉職的知縣湯大奎、典史史謙,特別在城隍廟內監立一座「忠節流芳」石碑。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3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