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6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史學●勞工運動】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3-22 21:29: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史學●勞工運動

 

勞工為爭取勞動權益並行使勞動三權所進行的社會運動。

 

勞動三權指的是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

 

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為安定社會秩序,推行「業必歸會」政策,鼓勵各界成立職業團體,1946年陳天順在臺南成立臺南市總工會,首先組織縣市總工會。

 

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在社會動盪中,各縣、市總工會陸續成立,並於1948年2月24日成立臺灣省總工會(今臺灣總工會)。

 

1949年5月以後因臺灣實施戒嚴,勞工組織受到嚴格限制。

 

直到1987年解嚴前後,勞工運動才開始形成重要的社會運動。

 

1984年5月1日,「臺灣勞工法律支援會」成立,為戰後第一個體制外勞工團體。

 

其後由於美國工會施壓,立法院迅速通過「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並於7月30日由總統明令公布實施。

 

1986年發生新竹縣竹東鎮的新竹玻璃公司負責人捲款赴美的「新玻事件」,勞工因此接管工廠,實施生產民主。

 

1987年8月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成立。

 

11月1日主張擁護廣大勞動民眾利益的工黨成立。

 

1988年2月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在曾茂興的帶領下,發動臺灣客運界第一次罷工行動,曾茂興隨後遭資方解僱。

 

3月苗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工會爭取調薪,在曾茂興協助下發動罷駛。

 

5月1日臺灣各地10個自主工會組成全國自主勞工聯盟,臺鐵工會同時發起1400名火車駕駛人罷工,癱瘓鐵路運輸。

 

7月31日勞工法律支援會改名勞工運動支援會。

 

11月12日工運人士為抗議工會法、勞基法修法草案,並聲援因苗栗客運事件而起訴的5位工運人士而發起「二法一案大遊行」。

 

12月勞動黨成立。

 

1989年3月天主教聖高隆龐會(ColumbanFathers)的神父、北愛爾蘭籍的馬赫俊(NeilMagill),因長期參與關懷勞資爭議個案與勞工運動,被政府強制驅逐出境,為臺灣工運史上第一位遭政府驅逐出境的外籍人士。

 

5月發生「遠化事件」,新竹縣新埔鎮遠東化纖公司羅美文等3位工會幹部遭到資方解僱,遠東化纖產業工會投票通過罷工,新竹縣政府強制仲裁,但工會仍發動罷工17天,後遭軍警壓制與資方分化而失敗。

 

11月工運團體聯合舉辦反勞動惡法大遊行,公營事業工會也首次為反民營化遊行。

 

1990年5月,行政院院長郝柏村強勢對付勞工運動,7月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幹部抗議非法解僱,為爭取恢復工作權,發動靜坐絕食抗爭。

 

1992年5月1日臺灣勞工運動支援會改名臺灣勞工陣線。

 

6月基隆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工會為維護工作權引爆罷駛事件。

 

11月自主工聯、臺灣勞工陣線、勞動黨等合組的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發起工人鬥陣大遊行,表達對修訂中的勞動三法及「基隆客運事件」一案的關切(三法一案),其中職災工人首度走上街頭。

 

1995年4月臺北縣(註1)產業總工會突破禁忌,經臺北縣(註1)政府勞工局核准成立,為臺灣各地產業總工會的先聲。

 

7月國公營工會聯合會發起714反民營化遊行,形成戰後勞工運動的高峰。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5065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0 10:56 , Processed in 0.23437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