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1 21:28 編輯
【史學●清代歷任臺灣府臺灣縣澎湖巡檢】
清朝自康熙二十三年(西元1684年)統治台灣,直至雍正五年(西元1727年),升澎湖巡檢司爲澎湖廳為止,清代共計有十二任臺灣府臺灣縣澎湖巡檢。
1、姚法唐 康熙二十三年由浦城縣盆亭巡檢調任(1684),康熙二十六年卒於任(1687) 。
2、朱縉 康熙二十七年任(1688),任滿陞任河南河南府照磨(一作經歷)(1693) 。
3、胡騰鳳 康熙三十二年任(1693) 。
4、林開彥 康熙三十五年由同安縣踏石巡檢調任(1696) 。
5、李慧仁 康熙四十一年由晉江縣鷓鴣巡檢調任(1702) 。
6、耿瑚 康熙四十五年由清流縣鐵石磯頭巡檢調任(1706)。
7、陸鑑 康熙四十七年由晉江縣鷓鴣巡檢調任(1708),康熙五十一年任滿陞任雲南騰越州吏目(1712) 。
8、喬傑 康熙五十二年由連江縣東岱巡檢調任(1713),康熙五十七年任滿陞任山西代州吏目(1718) 。
9、李振宗 康熙五十八年由仙遊縣白嶺巡檢調任(1719)。
10、朱唯彰(朱唯章) 雍正元年任(1723),雍正三年以憂去(1725)。
11、鄭奎聚 雍正四年任(1726),雍正四年革職(1726) 。
12、羅開勳 雍正四年任(1726),雍正五年澎湖巡檢裁改調新港巡檢(1727)。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4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