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田健治郎】 日治時期第八任臺灣總督。
日本兵庫縣人。
東京帝國大學畢業,歷任神奈川縣警部長、埼玉縣警部長、遞信省書記官與通信局長等職。
1895年(明治28年)日本領有臺灣後,在內閣成立「臺灣事務局」,田健治郎以通信局長兼任臺灣事務局交通部委員,參與臺灣統治政策之擬定。
1901年當選眾議員,不久轉任遞信省次官。
1906年敕選為貴族院議員,1916年(大正5年)任遞信省大臣。
1919年3月朝鮮爆發追求獨立的「三一運動」後,日本原敬內閣的外地統治改採「內地延長主義」之際,受邀出任臺灣總督,成為1918年修正「臺灣總督府條例」不再限定武官出任總督後的首任文官總督。
在任期間,配合原敬內閣的外地統治政策,進行多項重大政治改革:實施內臺「共學制」,將臺灣的教育納入日本教育體系;
承認日人與臺人「內臺共婚」;
1920年10月改正地方制度,採行州、郡、街庄三級制;
1921年4月廢止笞刑,6月設立臺灣總督府評議會,邀聘民間人士應臺灣總督之施政諮詢;
1922年廢止「三一法」,改行縮小委任立法的「法三號」,並修訂「臺灣教育令」,臺灣學制除小學之外,大致與日本內地相同,並設立臺灣高等教育之學校等。
1923年4月安排東宮太子裕仁「行啟」,來臺進行12天的視察。
9月卸任臺灣總督,返日後歷任農商務大臣兼司法大臣、樞密顧問官等職。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