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臺灣拓殖株式會社】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戰時臺灣總督府成立的拓殖型國策會社。
簡稱臺拓。
1930年代中葉,總督府為積極南進與提供南洋拓殖資金、解決臺灣長久以來的官有地問題、促進臺灣工業化以及展開熱帶原料開發,而倡議成立臺拓。
1936年(昭和11年)5月,「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法案」在日本國會第69屆特別議會通過。
11月25日在東京召開創立大會,12月5日開始營運。
此為臺灣第一個拓殖型的「國策會社」,比日本殖民地朝鮮的東洋拓殖株式會社晚約30年。
創社資本額3,000萬圓,以經營臺灣島內與華南、南洋地區拓殖事業,提供拓殖資金為營業目的,是臺灣當時最大的拓殖型株式會社。
該社為半官半民的特殊會社,總督府以官有地和官有未墾原野林地等現物出資一半,且賦與種種特權;
日本政府與總督府對該社具有監督管理權,發展方針受國家意志的主導,是戰時經濟下的產物。
初期的營運組織包括社長室、總務部、拓務部、業務部,並隨業務擴張而進行調整。
總部之下,逐漸發展出支店、出張所、事務所、工場及農場等地方分支機構。
初期為配合總督府「先鞏固島內事業,再向南方發展」政策,以臺灣島內拓殖事業為主,海外事業處於計畫與調查階段。
島內事業配合戰時體制下生產力擴充計畫,並擔負「臺灣開發十年計畫」的任務,在戰時臺灣農業拓墾和工業化扮演重要角色。
1939年後積極向華南、東南亞投資和進行農墾工礦事業。
1941年珍珠港事變後,隨著日本帝國主義的擴張,事業範圍遍及華南、南洋、印度、澳洲等地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臺拓因備受爭議,為中華民國政府解散,社有地配合公地放領政策由佃農繼承,事業地則由土地銀行代管。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