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5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史學●鄭氏通商】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3-20 12:33: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1 07:27 編輯

史學●鄭氏通商

 

鄭氏家族鄭芝龍、鄭成功、鄭經、鄭克塽四代,以貿易起家,縱橫海上近60年。

 

為17世紀馳名東亞之貿易集團,亦盜亦商。

 

其組織以家族為中心,藉由部屬、親友、同鄉之關係建立基礎,形成共榮之龐大商業網。

 

其根基以中國海域為中心,貿易對象遍佈東亞之日本、在臺荷蘭人,以及東南亞各地之西班牙人與英國人。

 

貿易利潤為維持軍隊之主要收入,軍隊則保護商業利益,成為商業軍事集團。

 

鄭芝龍20歲時前往日本,由李旦推薦擔任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指揮官雷爾松(C.Reijersen)的通譯,後繼承顏思齊為海盜,劫掠明朝東南沿海各地,並向海上船隻收取報水(即保護費)。

 

1628年接受明朝招安,其後勢力逐漸擴張,以安海為基地,開通海道,可直入其內,1635年(崇禎8年)收服海盜劉香,為其海上勢力之鼎盛時期。

 

鄭氏船舶前往日本、東南亞各地貿易,海舶若無鄭氏令旗,即不得來往。

 

每舶依例納三千金,因此其海上船舶歲入以千萬計。

 

當時在臺荷蘭人之絲綢商品,幾乎由鄭芝龍掌控。

 

1641年日本進入鎖國時期,僅唐船及荷蘭船得以進出長崎貿易,鄭芝龍不僅支配來自福建、廣東及東南亞之唐船,亦掌握荷蘭船隻上絲綢等商品。

 

其來自於貿易收入、劫掠所得,以及收取報水費用,富可敵國。

 

鄭芝龍於1646年降清後,鄭成功舉兵抗清,整合家族之軍事力量,繼承鄭芝龍之海上事業,據守金門、廈門。

 

以海上貿易利潤充作軍餉,組織山海五商,蒐購絲綢等商品出口海外,所屬東西洋船隊穿梭東亞各港口往來貿易,輸出商品以生絲、絲織品為主,購買物品以白銀、銅、杉桅、硝磺等軍需物資為主。

 

商舶雄霸海上,於1654年(永曆8年)下令對呂宋西班牙人禁運,1656年禁止大小船隻往來臺灣,以懲罰在臺之荷蘭人。

 

鄭經主政時期,清朝實施「遷界令」,嚴禁船舶通洋,片板不得下海,以困鄭經,但海禁愈嚴,鄭氏獲利愈豐。

 

鄭經遣人至閩粵沿海,厚賂守口官兵,潛通走私取得絲綢等物,故絲綢等物海外各國皆仰賴鄭氏,而臺灣所產之鹿皮、蔗糖則銷往日本。

 

故臺灣不僅為商品集貨轉運站,亦為重要商品產地。

 

鄭經不滿於此,更積極拓展海外貿易,行函東西洋各國,與歐洲各股勢力重修舊好,邀請前來臺灣貿易,除荷蘭拒絕外,西班牙人及英國人皆相與往來貿易。

 

於是,鄭氏所造洋艘、鳥船,往返日本經臺灣至東南亞間,北通日本,南抵暹羅、交趾、東京各地,於是東寧(臺灣)日盛,田疇市肆之規模不讓中國內地,其海上勢力實不亞於鄭成功,1673年下令對日本禁運,致往返臺日間船舶幾近中斷。

 

及至鄭經西征,為籌軍餉與兵器,恢愎與日本貿易。

 

西征失利後,國力折損不小,然在鄭克塽降清前後,鄭氏船隻仍通行於海上,並未停止。

 

鄭氏一族叱吒海上,操通洋之利,鄭成功、鄭經養兵數萬,抗清之軍餉支出與武器來源,皆來自貿易利潤,可見其商業規模之大。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526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10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3-10 11:13 , Processed in 0.093748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