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0 22:05 編輯
【史學●馬尼拉補給船制度】
維繫西班牙人在北部臺灣生存發展的補給制度。
西班牙人佔領北臺灣,在不同時期,有二、三百名至四、五百名西班牙人與菲律賓人駐守雞籠、淡水各處堡壘,這些駐軍生活所需,主要依賴馬尼拉當局的供應,其次是向乘船而來的華商或在地原住民購買米糧、建材等物品,購物所需白銀亦賴官方從馬尼拉運來。
因此,菲律賓總督在佔領初期,即派船從馬尼拉運送生活必需品、白銀薪餉、武器、彈藥等物品至臺灣,此一後勤補給制度稱為“socorrosdeManila”(馬尼拉的補給),成為臺灣駐軍命脈之所繫。
補給船往來於雞籠與馬尼拉之間,行走臺灣東岸航線,首次補給船在1626年下半年出發,三度出航,先後被風漂到澳門、中國海岸,1627年4月29日才抵達雞籠,駐軍已困窘到吃狗、老鼠與蟲,甚至死亡。
其後補給船來往正常,偶而會遇到風暴,漂至琉球或中國海岸。
學者鮑曉鷗的研究指出,西班牙人佔領北部臺灣16年中,馬尼拉當局在大部分的年份裡,每年派遣兩次補給船到雞籠,少數幾年(1631-1633年)派出一次補給船。
最常啟航的月份是8月,即大帆船從美洲載著白銀、各類補給物資到達菲律賓後,馬尼拉當局再分發東亞各據點;
另一次通常在春季進行,等待冬季北風過後,於三、四或五月間開航,以支援經歷寒冬的雞籠守軍。
根據1634-1642年運到雞籠的清單,白銀、糧食是最重要物資,其次是武器彈藥、衣物(如鞋、毯、衣服)以及醫療用品等。
白銀約有一半用來支付駐軍薪水,另一半購買糧食、建築堡壘、教堂及雜務支出。
為了管理運補的物資與白銀,1627年馬尼拉當局規定一套會計制度,指派專任的會計、財政人員到雞籠,詳細記載帳冊要如何建立、管理等。
補給船除了運輸官方貨物、資金,也載運輪調的官員、士兵以及往返於馬尼拉與雞籠間的商人;
私人貨品如絲、銀等亦交由補給船運送,而華商聽聞補給船來到雞籠港,才會帶著貨物前來交易,因此,雞籠的貿易興衰與補給船的派遣密切相關。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4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