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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鳳儀書院】
鳳儀書院,位於今高雄縣(註1)鳳山市(註2)鳳崗里城隍廟邊,創建於清朝嘉慶年間。
清代鳳山縣舊治(興隆莊,今高雄市左營區)本有屏山書院,經過林爽文之亂後,變成廢墟,縣署遷移到新治(埤頭,今高雄縣(註1)鳳山市(註2))後未有書院建置;
嘉慶十九年(西元1814年),鳳山知縣吳性誠欲振興民風、培養士氣,因而議建書院,吳性誠以貢生張廷欽、鄭朝清董其事,建書院於新縣署的東偏,名曰「鳳儀」,直到道光三年(西元1823年)陸續興建完成,前有講堂,後有廳事,合祀奎星、倉聖與文昌帝君於其中;
復廣三舍,設試倬,以供生童肆業、歲科童試之用;
並重建敬字亭於講堂之左。
此地原有敬字亭,早先於嘉慶五年時(西元1800年),奮社人士鳩金生息,雇工撿拾字紙,且肇祀奎星、倉聖牌位。
原奮社所捐經費與捐建書院所剩經費購置書院的膏火田,以支付書院開銷與拾字紙工資,山長的脩金則以官府之租息供之。
同治十一年(西元1872年),地方人士建議增祀宋代濂、洛、關、閩五夫子未果,同治十二年(西元1873年)知縣李煐蒞任,准予增建五子祠,有蔡垂芳「鳳儀崇祀五子並立院田碑記」流傳。
鳳儀書院屬於縣級書院,規模宏偉,有屋三十七間(正中廳事三間、左右官廳房各二間、兩廊學舍十二間、講堂三間、頭門五間、義倉九間、聖蹟庫一間);
光緒十七年(西元1891年),舉人盧德祥加以重修。
日治時期充作街役所(鳳山市(註2)公所前身)員工宿舍;
戰後屬學產地,民國七十四年鳳儀書院被指定為國家三級古蹟,總面積達四千餘平方公尺,因為缺乏管理,外觀殘破,但仍保有清代留下的建築特色與格局,目前被數十戶承租、佔用戶佔住,縣府仍在爭取經費以進行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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