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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外遇人妻嘿咻17次 支付上床費330萬女仍糾纏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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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14 19:16: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男外遇人妻嘿咻17次 支付上床費330萬女仍糾纏不放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各都已婚的男女,兩人私底下「偷來暗去」長達3年,共發生17次關係,男方還支付女方2百萬的「上床費」。


事後男方欲提分手,女方竟威脅付錢,如不付就要將姦情說出。男子又付了130萬,女方還是糾纏不清,男子受不了終向妻子坦白,妻子告女方相姦和恐嚇取財,法官判處女子2年4月。


在彰化市開藥局的40多歲張姓男子,因40多歲的陳女到他的藥局買安眠藥,2人因此熟識。陳女因為有失眠問題,加上婚姻瀕臨破裂,不時找張男訴苦,2人因此自08年起發生婚外情,至11年止共到汽車旅館發生17次關係,張男都會支付「上床費」給陳女,少則3萬、多則40萬。


3年間張男共支付陳女約2百萬,張男事後自覺對不起妻子,因此向陳女提分手。但陳女不願分手,還威脅張男若不支付50萬,就要將姦情說出。張男依約支付,但陳女依舊糾纏不放,張男再支付80萬當分手費,雙方協議分手,但陳女仍不願放手,又向張男索討1百萬,張男無法負擔,便向父親和妻子坦承婚外情。


妻子得知後怒告對陳女相姦和恐嚇取財,檢方將陳女起訴。

陳女辯稱她並非恐嚇張男,並說這130萬是張男給他的分手費和生活費,法官認為張男付費給陳女應非遭到恐嚇才付錢,因此認定陳女行為屬恐嚇取財未遂,法官依相姦罪判決陳女2年10月、恐嚇取財未遂4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得易科罰金。


檢方4日再提上訴,認為陳女已構成恐嚇取財。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society/20130304/20130304260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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