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搖晃 台大名醫持毒被逮】
台大醫院急診室主治醫師馬惠明,三日凌晨因持有毒品被逮!
市刑大霹靂小組在他身上查獲兩顆搖頭丸,經帶回警局訊問、驗尿後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昨晚將馬以兩萬元交保。
馬惠明透過院方坦承此事,並強調「很後悔」;台大醫院則以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待調查告一段落再作處理。
前天凌晨,霹靂小組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長安西路和承德路口附近,發現開在前方的座車左右搖晃,懷疑對方酒駕,隨即攔查,經查對方是台大急診室主治醫師馬惠明,而在查驗過程中,從馬的皮包掉出兩顆搖頭丸。
馬辯稱,他和友人到大同區的夜店玩樂,過程中友人拿了兩顆藥丸給他,他不知道那就是搖頭丸,也沒有食用。
警方為求慎重,將馬帶回警局偵訊,由於其身分敏感,一度封鎖消息,隨後將藥丸送驗,初步証實藥丸是主成分MDMA的二級毒品搖頭丸,由於馬否認食用,警方依程序將他驗尿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初步認定馬持有毒品非吸食,複訊後諭知兩萬元交保。
長期推動公共場所廣設「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AED)的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馬惠明,熱心公益,在醫界外號「馬爺」是台大急診部名醫,也是台大醫學院急診醫學科副教授。
據了解,事發後馬雖未主動向院方報備此事,但深知以自己的特殊身分,終究包不住火,昨晚接電話時,不等記者說明查證事由,便主動低調表示:「我不作任何回應,一切交由台大醫院公關室發言。」心中顯然早有準備。
但稍後馬惠明還是透過醫院公共事務室主任鄒欣正,坦承因持有毒品被逮的事,並對於他的行為給社會作了不良示範,表達最深切的悔意與歉意。
鄒欣正說,台大醫院對此事感到遺憾,但因全案是醫師在下班時間的個人行為,且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院方將待檢警調查告一段落,再依相關規定作適當的處理。
依《醫師法》第五條規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充醫師;其已充醫師者,撤銷或廢止其醫師證書。」換言之,馬惠明的一時糊塗,可能會讓他付出被迫脫下白袍的沉痛代價。
引用:http://n.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130205/20130205199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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