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與奪】
1.賜予和剝奪;
獎勵和懲罰。
『左傳·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與一奪,二三孰甚焉!”
『荀子·王制』:“貴賤殺生與奪,一也。”
『後漢書·符融傳』:“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詢訪之,隨所臧否,以爲與奪。”
唐韓愈『孟東野失子』詩:“失子將何尤,吾將上尤天。
女實主下人,與奪一何偏。”
2.決定;
裁決。
『三國志·魏志·明元郭皇后傳』:“値三主幼弱,宰輔統政,與奪大事,皆先咨啓於太后而後施行。”
『舊唐書·裴漼傳』:“琰之命書吏數人,連紙進筆,斯須剖斷幷畢,文翰俱美,且盡與奪之理。”
『續資治通鑑·宋仁宗慶曆二年』:“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
有辭某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
3.取舍。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附會』:“謂總文理,統首尾,定與奪,合涯際,彌綸一篇,使雜而不越者也。”
唐白居易『論考試進士事宜狀』:“雖詩賦之間,皆有瑕病,在與奪之際,或可矜量。”
宋王安石『議服』:“禮之所與奪,刑之所生殺,皆於此乎權之。”
4.得失。
『魏書·甄琛傳』:“臣子所求,便爲議上,都不復斟酌與奪,商量是非。”
晉葛洪『抱朴子·廣譬』:“與奪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范仲淹『答安撫王內翰書』:“尙有議論與奪,或失此機會卒無休兵之期,如更有沮敗則用何道?”
明高啟『北郭秋夜喜徐卿遠來兼南遊』詩:“與奪得喪未足較,惟有一貧聊復爾。”
5.褒貶。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史傳』:“立義選言,宜依經以樹則;
勸戒與奪,必附聖以居宗。”
唐劉知幾『史通·稱謂』:“愛憎出於方寸,與奪由其筆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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