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3-1-23 05:10 編輯
【不治證】
脈微小者死。
小疾者死。
虛者死。
四肢逆冷脈長者死。
榮衛俱絕,面目浮腫者死。
腹滿青筋起,為腎敗者死。
手掌腫無紋為心敗死。
臍突出為脾胃敗死。
卒腫面蒼黑者死。
陰囊莖俱腫者死。
口張足腫脈絕者死。
足趺腫膝如斗死。
面腫黑點肺敗死。
腳跟腫肝敗死。
唇黑傷肝;
背平傷心;
足平傷胃;
喘急傷肺。
唇腫齒焦者死。
有腸覃,乃寒氣客於腸外與胃傷相搏,氣不得榮,因而所系癖而內著,其始大也,如雞子,至其成,如懷胎,按之則堅,推之則移,月事不以時下,為腸覃。
有石瘕,乃寒氣結於子門,子門閉塞不通,惡血當瀉不去,血以留止,日以益大如胎,月事不時,此生於胞中,為石瘕,此二證生於女子,治法可導而去。
有腹脹而且泄,乃胃寒腸熱也。
故胃寒則氣收不行為脹,腸熱則水穀不聚為泄,宜木香萸連、大黃、厚朴、茯苓、青皮。
有痛而且脹,乃胃熱腸寒也。
有氣分者,病為涎結水飲所鬲,榮衛不利,腹滿脅鳴相逐,氣轉膀胱,榮衛俱勞,陽氣不通則身冷;陰氣不通則骨疼。
陽前通則惡寒;陰前通則痹而不仁。
陰陽得其氣乃行,實則失氣,虛則遺溺。
寸口脈遲則澀,遲則氣不足,澀則血不足,氣故涎結水飲所作,曰氣分。
有血分,婦人先經斷,後病水,曰血分。
既病水,後經斷,曰水分。
有結陽者,腫四肢。
夫熱勝則腫,四肢為諸陽之本,大便閉澀是熱也,非水也。
犀角、玄參、連翹、升麻、木通、麥門冬、芒硝主之。
有脅支滿或腹滿痛或腹脹,亦有經氣聚而不行,如脅肢滿,小陽經不行也(余仿此)。
有頭腫、膺腫、胸脹,皆氣不順,有餘於上。
有身腫而冷,胸塞不能食,病在骨節,汗之安。
脹,有胃中風、脾中寒、中濕、脾傷、肝虛、心痹、飲聚、女疸。
小腹脹,有腎熱、腸癰、三焦虛寒、女勞疸。
面腫,有肺中風、胸中風、肺水、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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