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血門】
(吐血 便血 尿血 血汗 血潛 鼻血 五竅出血)
血乃水穀之精。化於脾生於心。藏於肝。布於肺。施於腎。善調攝者不妄作勞。則血之運於身者。
無一息之停。自然肌膚潤澤筋脈和暢何病之有。後生少年輩恃其壯盛。恣情酒色。而貧窮勞苦之人。又不暇自惜。涉遠負重奔走於衣食。而無日夜之安寧。其能不傷於血乎。
傷於上部則胸臆痛。傷於中部。則兩脅中脘痛。傷於下部。則小腹痛。由是吐血。衄血。便血。尿血。之病作矣。
夫吐血。與衄血無異。但所由之經不同而要之皆裹於脾也。
脾能裹血。
不能使血之不升。胃火上蒸。則血從口出。肺火上騰。則血從鼻出。然有輕重之差焉。
衄血太甚。始於吐血無異。不甚不足為慮也。
至於吐血雖不甚。而實為可畏。用藥者其可以混施耶。夫吐血固甚於衄血矣。
而就其吐血言之。
則亦自有輕重。如一咯一塊者。
胃口血也。
其所從來者近。痰中見血色如瑪瑙而成塊者。
亦胃口血也。
其所從來者亦近。二者勢若可畏。
而猶可調理。法當任其自出。又必看其色不鮮者。舊血也。
勿以藥止之。
其色鮮者。
新血也。
所積者必不甚多。宜以藥止之。
蓋舊血終不歸經。不任其自出。及於增劇。新血終當歸經。若所出者多。則損人矣。
故宜藥止之。
以引血歸經。此皆可以調理而愈者也。
若痰中見血。或一點之小。或一絲之細。語其勢若無可畏。而病根反深。此血非胃口之血也。
乃從肺臟中來。肺為虛火所逼。血從痰出故也。
其所以少者何也。
蓋肺臟以氣為主。
本多氣而少血。是以所出者亦少也。
肺臟之血本少。又火逼而出之則肺以枯。而無以領一身之氣矣。
所害不亦大乎至於五竅出血者。
勢如潮涌。耳目口鼻一齊逆流。藥不及煎針不及下。死在頃刻間。此猶血症之至極者也。
醫者豈可無急治之法。若夫滲入腸間。從下部而出。則為腸風。為臟毒。為溺血其病易治。
非若上焦之血也。
又有從汗孔出者。
為肌衄從舌出者。
為舌衄。從委中穴出。為?血。皆有治法。諸血見若身熱脈大者難治。是火邪熱甚也。
身涼脈淨者易治。是正氣復也。
治法未見血。則宜消宜和。既見血。則宜涼宜止。舊血未盡。則化其血。新血未盡。則補其血。因其勢之輕重。而為緩急之施。則無不中矣若婦人崩漏。女子月信。則自見本科。而此不及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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