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多名女童 退役上校重判】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8日電)海軍陸戰隊退役上校張姓男子開補習班,10年間性侵猥褻10名女童。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將他重判2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是海軍陸戰隊退役上校,與妻子於民國90年間在桃園縣開設補習班,他擔任班主任及司機。
張男被控在90年至100年間,在補習班、住處或利用擔任司機載送女童時,將女童載至偏僻處,猥褻性侵得逞。此外,也拍攝女童裸照或性交照片,10年間共有10名女童受害。
一名被害女童母親察覺女童有異而報警處理,檢察官於100年9月間搜索時,在補習班內張男的電腦及外接硬碟裡,發現遭刪除的被害女童裸照及性交照片檔案。
法院審理時,張男辯稱從未違反被害人的意願,是小朋友逾越界線,他「沒脫過任一個小孩的衣服」。
一名被害女童證稱,若拒絕遭性侵,張男會在補習班遷怒其他人,丟擲作業等,她不敢反抗;也有女童證稱,遭性侵後被張男威脅,若說出去會死人。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張男年屆5旬,年齡已相當被害人的父執輩,身為補習班主任,不思盡力教導被害人課業,竟為一逞私慾,利用強制手段營造被害人不敢逃離反抗的情境,將被害女童視為一己禁臠,恣意強制性交、猥褻。
法院認為本案對被害人造成無法平復的傷痛,對被害人家長也留下無限的自責與悲傷,張男雖坦承犯行,卻飾詞狡辯稱均取得被害人同意,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判處20年徒刑。
高院審理後,今改判24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30108/20130108121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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