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藥餌】
昔扁鵲但論脈書(即《難經》),未傳禁方,故無方論。
因未遇傳人,而遽遭李謐之害也(秦國太醫自以技不如扁鵲,使刺客害之)。
《神農本經》、伊芳尹湯液又無傳書,往往為後世所淆亂。
張仲師有《金匱方》,亦多散逸。
如葛雅川、孫思邈之徒,皆剽竊《金匱方》而自為書,究不能明其旨。
近世如李時珍之《綱目》,未免太雜(雖小說妄談,亦為采入,以亂其真,故其書太雜)。
汪?庵之《本草》,未免太迂(淡竹葉,隰草也,乃隸木部,其他舛謬亦多)。
方藥之道幾於晦矣。
竊以平生所試驗,質諸仲景遺書,充類至盡,固可以意求之也。
茲擇其切要者列下。
病在衛氣,則當從衛分用藥。
衛氣有表裡不同,表者行津為汗,溫養形體之陽氣也;
裡者受命之根,水中之火,即腎間動氣也。
腎間動氣,即衛氣之根,出於下焦,附以脂膏,為水中之火,其治有四法:火衰者,溫中以益之,如燈之添草也。
其藥則有附子、肉桂、胡巴、故紙、乾薑、吳萸,及椒、磺、茴香之屬;
其方則有四逆、回陽、理中、溫中之類。
火盛者,壯水以制之,如燈之添油也。
其藥則有地黃、白芍、知母、黃柏、元參、龜膠,及丹皮、芩、連之屬;其方則有八味(知柏八味)、六味、封髓(古有三方封髓丹)、固精之類。
火離於水,虛陽外浮者,則先用溫中,引陽下歸於根,後用壯水戀陽,使不復越,則陰平陽秘矣。
火鬱於水,真陽不伸者,則於益陽之中加以透發,如麻黃附子細辛之意,則陰退陽盛矣。
衛行脈外,為守邪之神,溫於肌肉,運於形體,為肌表之陽,其治有六法:或表陽外閉,無汗煩悶,則發汗以疏之,如麻黃、桂枝、羌活、獨活之類。
或表陽外泄,汗出不止,則固表以斂之,如白芍、龍骨、牡蠣、附子、黃?之類。
或表陽太盛,肌熱如灼,則涼肌以解之,如石膏、知母、胡連、地皮之類。
或表陽太虛,厥冷惡寒,則溫經以助之,如桂枝、乾薑、參、?、香、蔻之類。
或衛氣盛於陽經,而衰於陰經,上逆者,則苦以降之,如龍膽、梔子、黃連、蘆薈之類。
或衛氣盛於陰經,而衰於陽經,下陷者,則辛以升之,如升麻、葛根、白朮、黃 之類。
以上皆從衛分審病,用藥之大略也。
若夫中風之治,則又當細辨之。
風為陽邪,衛為陽氣,兩陽相合,而不相爭,故無惡寒發熱等症。
陽主開,故有自汗。
衛為風所淆,則知覺運動俱為之不用,故猝倒不知人。
仲景用獨活以解外(因其有汗,故只用輕表),白菊、秦艽以解風,白芍以固衛氣,歸身以附營氣,白朮以安宗氣,尤妙。
入白礬以寒、從熱之不同,則此方亦有加溫、加涼之各異,特孫思邈從《金匱》錄方時多遺脫耳。
中風之從寒化者,何以辨之?
曰:其四肢必厥,必無汗(寒則腠理閉),余症與前同。
其治宜峻表,如麻黃東加三生飲之類。
嘗用防風通聖散而愈者五人。
其方則麻黃、桂枝、防風、羌活中風之從熱化者,何以辨?
曰:其舌必枯(干裂如錯),四肢必熱,必大汗(熱氣所蒸),余症與前同。
其治宜涼解,如清涼飲子及玳瑁散主之,然總不如白虎湯、竹葉石膏湯為妙。
生平以上二條,皆初起用藥之法,若不如此,多至拘攣痿廢矣。
其後治之法,又當細辨之。
中風數日之後,人事漸醒,諸症漸減者,邪風衰也。
然余邪之與衛氣相融者,必不能淨,衛氣之為風耗者,必難驟復,故往往有偏枯、善忘諸恙。
其治又當從養營、養氣之中,加入竹瀝、荊瀝為引,或加薑汁為引(初起從寒化者可加,熱化者忌)。
然藥力既輕,取效必不能速皮行津,故用此為引。
(中風日久,則衛氣必衰,在表之衛氣盛,必須益其腎間動氣,如樹木培其根本,則枝葉暢茂皆補宗氣之藥)。
若加入歸、芍、地黃以配之,則又僅生營血而已,而於衛氣無益。
若用桂、附之類,雖能益腎間動氣,亦易於生熱。
昔人創易老地黃飲子,用桂枝、附子,與生地、麥冬,白菊同用,服之亦有效驗(必加竹瀝、荊瀝方效)。
然總不如紫河車之妙,其性得血氣之余,既非草木可比,且又不寒不熱,而為衛氣生發之源。
蓋人身結胎時,其形如兩甲,即兩腎也。
此衛氣受生之始,河車即從此兩甲而生,以包護於五官、四體之外,即衛氣外行軀殼,衛外為固之始,以血肉之屬補,為血肉之同氣相求,乃無上妙品也。
近日廣東出有再造丸,服之亦間有效者,而不知其為何藥。
後於靜芸齊《集驗良方》中見之,即蘇合丸之加減耳。
其方皆辛香行氣之藥,用之於寒化者則效,用之於熱化者多不效。
其曰:中左者用四物湯下,中右者用四君子湯下,亦不過沿襲左血右氣,為詭遇之計,究非治病正理。
夫人益衛氣之法,多主用酒。
《靈樞》謂飲酒者,衛氣盛,先行絡脈,後行經脈,是以知有何脈之動。
今驗之人事,凡飲酒者,懦夫有強毅之氣,愚夫有明決之氣,笨人有輕便之氣,靜者好動,嚅者多言,此皆緣衛氣先盛,則知覺運動迥異於常耳。
是以扁鵲對齊桓侯有酒醪之語。
然則欲益衛氣,正不必戒酒,但不可太過,太過反耗氣,不可太熱,太熱反生病(宜別圖浸酒之法)。
紹酒乃馬蓼曲所作,馬蓼曲性克削,能蕩滌腸胃,非過食油膩者不能受。
燒酒雖熱,然是水中之火,故為佳,但不宜多飲耳。
蓋天地無全功,聖人無全能,是在養生者宜自為斟酌也。
揚州有百花酒甚佳,京都史國公酒亦佳。
食物不必過拘,不論寒熱,皆可取食。
蓋食雜則無偏寒、偏熱之患,若認定一類為食,則偏矣。
《素問》曰:物增而久(謂專食一物者),夭之由也。
可以知戒。
嘗見中風偏枯人,謹守醫戒者,雖服藥而不愈,其放飯流?者,雖不藥而自愈。
可知治病之道,在於得訣,不在於戒口也。
唯是習俗相沿,必多疑慮,今亦從俗,但戒動風之物,如雄雞、鯉魚、黃鱔、鮮蝦、香椿、鮮菌六者而已,其他俱不必戒也。
至於日用暈肉菜蔬,與衛氣相習已久,戒之則無以養胃氣矣。
凡素有小恙,與中風本病無涉者,則不必兼治,反分藥力,縱欲除盡,亦必愈後治之。
如腸風痔血等症,此血溢於陽明正絡而來,《內經》所謂:陰絡傷(腸在下,故曰陰絡),則血下溢為圊血(大便曰圊)是也。
此屬血分,與衛氣風邪無涉,故不必兼治。
且此為輕恙,風為重凡服藥餌,有不宜服而服之反無恙者,以其本無甚病,縱誤服藥餌,亦不過如多食寒物、多食熱物而已。
蓋無病,則人身氣血不為之動,故得無恙也。
若因其無恙,而輒信為可服,服之日久,未有不增病者矣。
此亦物增而久之義也。
有不宜服而服之即有害者,以其本有病,稍一誤用,則其害立應。
蓋有病,則人身氣血已動,再加誤藥,以助其病,則病愈劇矣。
故曰:不服藥為中醫。
凡過服藥餌者,其效遲,往往寒之不見其涼,溫之不見其熱,因其胃口與藥習慣耳。
有連服十數劑,不甚見功,其實已暗受其益,譬如嗜酒之人,一旦使之戒酒,則反難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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