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科學●氨】 氨分子構造呈三角錐狀(方程式1),氮位其中央頂端,高度0.36Å,氮與氫原子間距離1.016Å。
一、性質:無色氣體;
發生刺激性臭氣;
比空氣輕;
沸點攝氏零下三三‧四度;
融點攝氏零下一百七十八度;
臨界溫度攝氏一百三十三度;
臨界壓112Atm,祇加些少壓力可使液化成為液體氨。
其蒸氣壓為9.9Atm.25,若使壓力為一氣壓,則液體氨成蒸氣,其每單位量吸收熱330cal.,而減低周圍溫度。
利用如上加壓液化─減壓氣化(吸熱、冷卻周圍)過程於冷凍、冷藏器中。
液體氨之比重為0.677,-34°;
比導電度為10-8/歐姆,-33°,使之成為極性鹽類之良好溶劑(類似水),並減低鹽溶液的活性。
二、製造法:蒸餾煤炭以製造煤氣及焦炭中產生氨,已往多利用此法。
近代則利用合成法,即使一定容積氮與三倍容積氫在高壓(1000Atm.)、高(560-600°)下,利用觸媒(磁鐵礦,含0.5﹪AP2O3,0.5﹪K2O),在鉻─鋼鐵合金的反應爐中,接觸及化合。
3H2十N2=2NH3反應中發生熱量24,000cal.。
三、用途:有機合成或誘導化學反應之主要物質,製造各種化學物品(硝酸、硬化橡皮、人造纖維、塑膠、色素、藥劑等)之主要原料;
酵母的養料;
中和油中酸類;
分餾石油及從礦石提煉金屬過程中之主要化學物品。
此外,瓦斯有刺激性,容易燃燒(4NH3 3O2=2N2 6H2O;
30lKcal),須密封貯藏於鋼、鐵製容器中。
(陳振鐸)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