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軍事●七七盧溝橋事變】 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我國對日抗戰爆發在盧溝橋,因稱盧溝橋事變,又稱七七事變,以事變發生的時間和地點而名之。
(圖1)事變之遠因:日本以侵略我國之目的繼其「九一八」事變霸佔我東北後,變本加厲,製造事端,以遂其侵華詭計。
近因:民國二十六年日軍駐豐臺之一部,在宛平縣城外盧溝橋附近,以夜間演習為名,藉口失蹤一名日兵,日本武官松井,要求部隊進入宛平城內搜查。
當時我駐宛平城部隊為宋哲元第二十九軍的馮治安第三十七師二一九團吉星文部之一營,以時值深夜,當于拒絕。
於是日軍即向我宛平城之東西兩門,開始砲擊,我軍並未還擊。
旋日軍槍砲更向我激烈射擎,戰鬥正面擴延至縣城附近之盧溝橋,形成真面目之戰鬥。
我軍守土有責,為正當防衛計,乃命開始抵抗。
當夜戰鬥,雙方互有傷亡,兩軍在盧溝橋北側形成相持狀態。
事變翌日(七月八日),雙方商定停止射擊,同時將軍隊各向永定河東西兩岸撤退,宛平城防由河北保安部隊接替。
惟日方堅持我軍不得在長辛店與盧溝橋駐防,當經我方拒絕。
相持至七月十日上午,日軍援兵七百餘名,砲二十餘門到達增援。
當日下午五時許,日軍再興攻勢,向我軍猛烈砲擊,同時向我陣地猛犯。
我軍沉著應戰,敵末得逞。
嗣後日軍佯示願意和平解決,進行談判。
事實上又是日方的陰謀,利用時間,暗行調集大兵,作三路圍攻我北平之計謀。
據報:一、由關東軍派鈴木、酒井兩旅團,經熱河向北平前進。
二、由朝鮮派川岸師團入關,向北平以南地區前進。
三、以華北駐屯軍河邊旅團,向北平以東地區前進。
四、另由日本國內派第五師團配合海軍進攻天津。
蔣委員長當時在廬山牯嶺,得知日軍在華北挑釁時,乃決心應戰,準備動員,一面令孫連仲部兩個師,及龐炳勳部一個師,開石家莊、保定一帶待命;
一面召集全國各界領袖在廬山會議,決定抗戰大計。
同時電宋哲元、秦德純應以不屈服、不擴大的方針就地抵抗。
七月十七日,蔣委員長在廬山對此次盧溝橋事件,曾作嚴正的表示,其要點:一、中國民族,本是酷愛和平,不惜怒痛對外保持和平。
所謂「和平未到根本絕望時期,決不放棄和平;
犧牲未到最後關頭,決不輕言犧牲」。
如果臨到最後關頭,便只有拼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國家的生存。
二、盧溝橋事件,並不是偶然的,從這次事變的經過,知道人家處心積慮的謀我,和平已非輕易可以求得。
我們的東北失陷已有六年之久,繼之有塘沽協定,現在衝突地點,已到了北平門口。
今日的北平,若果變成昔日的瀋陽,南京又何言不可變成北平,所以事變的推演,關係中國國家整個問題,能否和平結束,就是最後關頭的境界。
三、萬一真到了無可避免的最後關頭,我們只有犧牲,只有抗戰,再沒有妥協機會。
但我們的態度,祇是應戰,而不是求戰、所以到了不得已時,祇有拼民族的生命,以求得我們最後的勝利。
四、此項事件能否不擴大為中日戰爭,全繫日本政府的態度,和平希望絕續之關鍵,全繫日本軍隊之行動,在和平根本絕望之前一秒鐘,我們還是希望和平,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解決。
但我們的立場有四點:(一)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領土之完整;
(二)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
(三)中央政府新派地方官吏,不能任人要求撤換;
(四)第二十九軍現駐地方,不能受任何的約束。
蔣委員長仍希望日本在此最後關頭,能夠懸崖勒馬,勿使中日兩大民族,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同月二十日,蔣委員長回南京,特別注意日軍撤兵交涉問題,希望華北和平解決。
可是日本近衛首相,不僅不制止日本軍閥的橫行,而且發表比其軍部更為強硬的論調。
據當時日本重光葵敘論此事說:「盧溝橋事變後,近衛內閣對日本軍人的行動,不加節制,以致後來演變到無法收拾,這是日本政治的破產,及日本國民政治力量的缺乏所致。
軍部首腦還不認識事態的嚴重性,竟而大言欺人的說,三個月內,就可結束『中國事件』。
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因為近衛首相漠視了事變的嚴重性,致使華北中日軍事衝突迅速全面化,其後雖想向中國政府講和,但為時已晚,中國方面未予置理」云云。
日本近衛內閣忽視了我蔣委員長的呼籲,致日本軍閥向我華北大舉侵略。
並於同年八月十三日,日軍又發動上海事件「淞滬之戰」。
因此,戰事擴大,迫使我國不能不奮起抗戰,中日八年戰爭從此開始。
(劉本厚)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