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法文●喀爾文】 喀爾文(CalvinJohn,西元一五○九年七月十日~一五六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名若望,生於法國諾泳地方(Noyon)的一個宗教家庭內,一五二三年至一五二八年在巴黎讀神學,並研究士林哲學及人文主義,獲得碩士學位後,又於奧爾良(Orleans)攻讀法律,於一五三二年獲得博士學位。
此時他心靈上起了巨大的變化,感覺心中有新的光明及力量,看到人的罪過與缺欠,認識了上主的尊嚴與正義,隨於一五三四年脫離了天主教,依附了基督教,從事「重整教會」運動,到處演講、說教與著作。
喀爾文的基本理論來自馬丁路德與奧斯定,但若干重要問題上與路德不合。
一五三六年他到日內瓦與法來爾(Farel)等組織改革新教會,實行政教合一政策,戒絕各種娛樂,度嚴肅的克己生活。
其主張不為人民採納,於一五三八年往斯特拉斯堡(Strausbourg)法僑中做宣教工作。
一五四○年與寡婦IdeletteVonBuren結婚,一五四一年又回到日內瓦組織新的政府與教會,到民宅拜訪,調查人民的倫理道德生活,並頒訂嚴厲的法律與刑罰,如相反信仰者受火刑,辱主名、犯邪淫與抗父母命者處死刑,禁止戲園及各種娛樂,每日宣傳福音,舉行宗教儀式等。
喀爾文的代表著作是基督教會的道理(InstitutesoftheChristianReligion),其內涵是講論:十誡、信經、祈禱、聖體、教會自由、政府與教會等。
對於原罪、洗禮、聖體、教會組織等,皆有特別的意見。
(張振東)〈見圖一〉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