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音樂●新古典主義】 西元二十世紀初,法國的薩替(Satie,一八六六~一九二五)和巴黎約六人樂團,反抗印象派,叫喊著要回到簡樸;
義大利的布梭尼(Busoni,一八六六~一九二四反對浪漫派的集團。
二者一致要把音樂帶回十八世紀的古典時期,而被稱為新古典主義(Neo-Classicism)。
新古典主義約始於一九二○年,以重回浪漫派以前的音樂為目標,使音樂重客觀性。
簡化樂曲的素材、形式和使用的樂器。
進一步再用對位法和賦格作曲,回歸巴哈的音樂。
它著重形式的完整,表現不受任何限制。
可具有調性,也可用無調性;
可用不協和和弦,也可用傳統和弦或對位法。
重要代表人物有:史特拉汶斯基、興德密特、普羅柯菲夫、蕭士塔高維契、法雅、卡西拉、卜洛克、馬爾定和市瑞頓等。
史特拉汶斯基(Stravinsky,一八八二~一九七一)的音樂創作技巧,遍及各樂派,早期以後浪漫派的手法,注入俄國國民樂派的素材作曲。
也使用表現樂派的十二音列技巧作曲。
又創原始音樂。
最後轉至國際性的新古典主義。
興德密特(Hindemith,一八九五~一九六三)的音樂綜合巴洛克時代、古典時與現代手法,形成個人的風格,作曲始終未放棄調性。
創作大量以實用為目的的音樂。
普羅柯菲夫(Prokofiev,一八九一~一九五三)的古典交響曲,其有莫札特可能寫出的旋律,但卻帶有現代的和聲色彩。
(陳啟成)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