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日文●滿洲鐵路中立計畫】 滿州鐵路中立計畫,是在清宣統元年(西元一九○九)秋,由美國國務卿諾克斯(Knox),根據門戶開放機會均等原則,聯合英、法、德等國銀行團,借錢給我國,以收回東三省境內的外國鐵路,在借款未還清前,鐵路由各國共管。
所以滿州鐵路中立計畫,可說是美國對華門戶開放政策下的一項措施。
一八九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清因甲午戰爭失敗,與日簽訂馬關條約,其中除承認朝鮮獨立,賠款二萬萬兩外,並規定奉天南界,從鴨綠江溯江抵安平河口至鳳凰城、海城、營口,以及臺灣、澎湖所屬島嶼均割讓日本。
當時俄皇亞力山大三世(AlexanderⅢ)正在積極經營遠東,日本已占領遼東,當引起俄國的不安。
而德皇威廉二世(WilliamⅡ)欲在我國沿海獲取一軍港,作為發展商務及建立遠東軍事基礎的根據地。
因此,早在馬關條約簽字前,即向日本提出忠告,如對中國大陸提出土地要求,勢將引起國際的干涉,馬關條約簽字之前一日,俄外相即向德、法兩國駐俄公使表示,俄國有意勸阻日本占領中國大陸,希望德、法給與援助,如果日本拒絕,即採取斷然措施,截斷日本與大陸交通,必要時考慮訴諸武力。
當時法國為俄同盟國,其外交政策,一循俄國。
因此俄、德、法三國駐日公使於一八九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至日本外務省致送備忘錄,對馬關條約中割讓遼東半島一事提出異議,認為遼東半島為日本所有,不特有危害中國首都之虞,同時對朝鮮之獨立亦有名無實,有礙遠東的和平,因此三國政府,為向日本表示誠實友誼,勸告日本政府應放棄占領遼東半島,最後日本讓步,由我國另行賠償三千萬兩,待交清該賠款三個月內,日本實行撤兵。
俄既聯德、法干涉歸還遼東,繼以貸款我國以償日本,當時朝野人士都主張聯俄以為外援。
一八九六年二月,乘俄皇加冕典禮,李鴻章奉命使俄。
五月二十九日雙方簽訂中俄密約,其中規定:中國允許俄國在黑龍江、吉林接造鐵路以達海參威。
根據該項密約,中俄繼而簽訂「中東鐵路合同」、「華俄道勝銀行合同」,從此在東三省的鐵路建築權,完全落入俄國的控制,因此引起各國之覬覦,紛紛向我索取報酬,擅畫勢力範圍,並強奪承築鐵路的權利。
當時置身局外的美國,認為大好市場為各國所壟斷,殊非美國之福,遂於一八九九年由國務卿海約翰(JohnHay)對中國有關的英、俄、德、法、日、義六國先後致送門戶開放宣言,要求各國在華利益均等。
一九○九年當時的國務卿諾克斯,即根據該項門戶開放政策,欲聯合英、法、德等國銀行團,貸款我國,以打破俄、日壟斷在東三省境內之鐵路建築權。
事機不密,日、俄為了獨占陰謀,乃於一九一○年七月四日簽訂第二次日俄協約,其中規定:兩締約國為了改良各自在滿洲所築鐵路及整理此項鐵路之聯結,並不得為對實行此項目的有害之競爭,以打消美國所擬的滿洲鐵路中立計畫。
(呂秋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