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觀光資源】 凡具有吸引力,可供作招徠遊客欣賞及利用之對象,藉以滿足心理(求知慾與好奇心等)和生理(視覺、聽覺、味覺、觸覺等)上之需求,而能促其最大消費(即有效花費率)者,均可稱之為觀光資源(TourismResources)。
觀光資源,是拓展觀光事業所扮演約主要腳色,也是吸引觀光旅客,繁榮經濟的基本要素。
它的外匯收入,屬於無形出口的一種。
在平衡國際收支的過程中,並可發生一連串的循環作用,而獲得最大的乘數效果(MultiplierEffects)。
觀光資源可作無限次的生產,獲得無限次的代價(等於無限次的外銷),而且可以永遠保存在國內。
例如日月潭的湖光山色、阿里山的原始森林和故宮博物院的中華國寶等,都不知道換取了多少次的外匯收入。
除所費有限的勞務設施外,每提供旅客一次遊覽欣賞後,資源本身,均不致於消失,亦不影響再次生產的利潤。
依觀光資源的性質,可分為:一、天然觀光資源:(一)地文(地形)資源:指呈現於地球表面者,有山岳、河川、海洋、湖泊、海岸、島嶼、瀑布、冰河、峽谷、沙漠、峽灣等。
(二)天象資源:浮現於地球表面以上者,有雲海、日出、彩虹、晚霞、星象、極光、流星雨、海市蜃樓、太空奇景、佛光等。
(三)地質資源:大多成因於地球表面以下,如溫泉、火山、冷泉、噴泉、天然火焰、礦景、化石、洞壑、寶石、奇岩等。
(四)生物資源:各種生態景觀,如動物:鳥類、哺乳類、爬蟲類、昆蟲類、魚類等。
植物有樹木(針葉、闊葉、森林、巨木)、花草等。
其他有賞花植物、蕨類植物等。
二、人文觀光資源:人文方面,可依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藝術、宗教、民俗等分類。
日本則分有形與無形兩類,如古蹟、文物等為有形,音樂、民俗、歌舞等為無形。
亦可分:(一)空間:造形如古蹟、文物、園林、城市等。
(二)時間:動象如音樂、戲劇、歌舞、技藝、生活等。
或分為:(一)靜態:古蹟、文物、庭園、城市等。
(二)動態:戲劇、音樂、歌舞、技藝、民俗活動等。
(周揮彥)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2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