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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軍事●留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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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4 10:13: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軍事●留守業務

 

對軍人生存期間與死後的個人權利,及其家屬權益的維護優待工作,統稱留守業務。

 

如陣(傷)亡將士之撫卹表彰,軍人保險,兵籍及眷籍管理,軍眷實物補給,醫療及急難救助等,均屬之。

 

留守業務之實務,始於民國十五年北伐時期,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創設撫卹機構,辦理軍人撫卹。

 

迨至三十二年,對日抗戰期中,由於物價波動,貨幣貶值,軍眷生活極受影響,政府為謀安定軍眷生活,使作戰軍官無後顧之憂,曾由後方勤務總司令部實施軍糧補給,計口授糧,為軍眷業務之始。

 

三十九年,遵先總統蔣公手令,實施軍官保險,再擴展士官及士兵保險,留守業務漸具規模。

 

四十四年起,將撫卹、眷補及軍保等業務,合併為留守業務,並依需要擴充業務項目,至四十七年全面實施,四十九年七月,正式成立留守業務署,隸屬於聯合勤務總司令部。

 

留守業務制度,係在一面建軍,一面備戰之狀況下,隨行政管理之發展而建立。

 

由於業務範圍極為廣泛,綜理軍人生時之鼓舞,死後之慰藉,與眷屬生活之照顧,以減輕作戰部隊之行政負擔,安定軍心,激勵士氣,俾使軍人效命疆場,英勇報國。

 

(張載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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