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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傳記●商鞅】
商鞅(西元前?~前三三八年),戰國時衛人,為衛國公族庶出公子。
姓公孫氏,史稱衛鞅或公孫鞅。
商鞅為我國戰國時代前期的法家人物,韓非子定法篇論法家,特?
商鞅、申不害二人,可見其在法家中的地位。
鞅少好刑名之學,曾事魏相公叔痤為中庶子。
痤知其賢,臨終薦之於魏惠王,王不能用,痤請不聽用鞅,及應予誅殺,魏王亦不採其計,商鞅遂入於秦。
秦獻公死,孝公即位,下令國中求賢能,將修穆公之霸業。
商鞅適入秦,由孝公寵臣景監之分,四見孝公,上變法圖強之策,得到孝公信任,開始其政治生涯。
孝公用商鞅之始,恐天下議己,集群臣議事,甘龍、杜摯均持反對態度,鞅力排眾議,言「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孝公信之,卒定變法之令。
大抵其要點有六:一、令民為什伍,猶如今日之保甲法;
二、令民有二男以上者分異,增加戶口;
三、賞有軍功者,罰私鬥者,使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
四、獎勵農桑本業,以增生產;
五、宗室無軍功者,不得屬籍,以抑貴族;
六、無功者雖富不得芬華,以抑豪富。
以上為富強之所需,本屬良法,但商鞅內刻刀鋸之刑,外深鈇鉞之誅,步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道旁者被刑,一日臨渭論囚七百人,渭水盡赤,號哭之聲震動天地,未免嚴苛寡恩,流於暴戾,畜怨積仇,難謂善政矣。
孝公十年(前三五二),商鞅為大良造,變法初步成功。
十二年(前三五○),秦遷都咸陽,開阡陌,平賦稅,統權衡丈尺。
十五年(前三四七),以鞅為相,太子犯法,鞅以「法之不行,自上犯之」,雖不能施刑於太子,乃劓太子之傅公子虔,黥太子之師公孫賈。
二十年(前三四二),周天子致胙於秦孝公。
翌年,齊將田忌大敗魏師於馬陵,孝公用商鞅計,乘機命鞅將兵伐魏,鞅詐與魏將公子卬盟,襲而虜之,破其軍。
魏割地以和,遂去安邑而徙都大梁,自是稱梁惠王。
公子卬之敗,魏惠王始悔不聽公叔痤之言。
鞅返秦,孝公封之於商十五邑,號商君。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
孝公卒,太子駟立,是為惠文王(前三三七~前三一一)。
公子虔告商君反,發吏捕之,商君逃之關下,欲投客舍,主人不知其為商君,辭以「商君法,舍人無驗坐之」。
商鞅始歎「為法之弊,一至於此?」
逃魏,不納,兩度入秦,走商邑,發兵反,秦兵擊破之,追殺鞅於鄭之黽池。
此一權重一時的秦相,終被車裂而殉於國,其成敗之跡,令人慨歎!
綜觀商鞅的思想,一為主法治,在於求國家的團結,以及法律的平等;
二為重功利,主張急耕織之業以富國,重戰伐之賞以勸戎士;
三為任命令:強調君主命令之權,亦古代政治家也。
(甲凱)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