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氣質之性】 宋儒張橫渠,首先分別氣質之性與天地之性(朱子後來改天地之性為義理之性)這個分別,其實亦遠有淵源。
凡從告子生之謂性一路下來,就自然形氣生命(生物本能、生理欲望、心理情緒)講人性,無論是荀子、董子、楊雄、王充之說,或者劉劭人物志所說的才性,都屬於氣質之性。
分開來看,人有氣稟氣質之不同,如清濁、厚薄、剛柔、緩急之類,這是氣性一面。
另一面,人又有材質、資質、才智、才能之差別,如智愚、賢不肖之類,這就是所謂才性。
把氣性與才性總合起來,則名之為氣質之性。
但氣質之性,實在是動物性的遺留,所以正宗儒家不從這一面講人性。
孟子順承孔子之仁,而講四端、講本心、講性善,中庸講天命之謂性,就是要在氣質之性以外,透顯人之所以為人的真性、正性,以建立道德實踐的先天根據,是即「天所與我、我固有之、人皆有之」的內在道德性(本心善性)。
這道德的心性,乃是道德之根、價值之源,是直通天道天命而為一的,所以名為天地之性。
又因為它是超越的先天理性,故亦名為義理之性。
由於義理之性的表現,常常受到氣質之性的阻礙侷限,因此必需通過德性工夫的自覺實踐,乃能貫徹道德的創造,以完成德性人格,成就人文價值。
而工夫的實踐,從積極面說,是踐仁、明本心、致良知;
從消極面說,就是變化氣質。
氣質有偏雜,所以須加變化,使它中正而不偏,純一而不雜。
不經過變化氣質之工夫,雖亦可以順著先天的氣質表現剛之美或柔之美,但偏於剛或剛而不能柔,偏於柔或柔而不能剛,皆不足以成德。
必須該剛則剛,該柔則柔,剛柔相濟以得其宜,纔算是道德的行為。
所以,必須把凝結膠著在氣質中的偏雜加以變化,進而循性而盡性,纔能完成道德的創造。
但亦須知,變化氣質是變化氣質中的偏雜。
卻不是化掉氣質本身。
因為氣質或氣質之性雖然會對道德實踐形成種種限制,但道德的實踐與道德行為的表現,卻亦不能離開個體生命的氣質、資質。
心性本體不能憑空表現善,仍然要在人的氣質生命中流行而表現。
所以,氣質或氣質之性,一方面是限制原則,一方面亦是表現原則。
而積極之表現與消極之限制,又是永遠同時常在的。
個體生命是有限的存在,故道德行為的表現,亦永遠是在限制中表現。
正視氣質的限制,由率(循)性而盡性,以破除這個限制,使道德生命從有限通到無限,這就是道德實踐最緊切的工夫。
(蔡仁厚)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