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潛能】 潛能(Potency)與實現(Act),最初乃為亞里斯多德形上學與物理學中,用以解決事物運動變化的一組基本原理。
之後,這組概念在西元十三世紀士林哲學湯瑪斯手中,進一步予以擴充與發揮,不止用來解釋各種變化,更用來闡明存在與本質的相互關係,使得這組概念在古典形上學中的重要性益趨明顯。
古希臘哲學中,「變化」一直是聚訟不決的問題。
巴邁尼德斯(Parmenides)與赫拉克立圖斯(Heraclitus)針鋒相對,前者否定事物變化的實在性,後者則主張萬物永恆的流轉變遷,沒有一個事物是靜止不變的。
這個爭論延續到亞里斯多德,才算有了較令人滿意的解決。
而解決之道,也就是提出實現與潛能的學說。
亞氏認為:實現與潛能乃一切存有物的兩種基本的對立形態,後者指存有物之實現的可能性,前者則指上述可能性的完成。
譬如一顆橡子,雖然尚未長大成一株橡樹,只要陽光、雨水等自然條件的配合,它就可以發育為一株橡樹。
因此,橡樹對橡子而言,實不啻橡子潛能的實現、完成;
而橡子對橡樹而言,則是使橡樹成為可能的潛能。
對同一事物而言,潛能與實現的關係是成反比的:潛能性愈大,實現性愈小,反過來也是如此。
但是,潛能與實現的關係絕不是絕對不變的,相對於不同的狀態,一個事物可以同時是實現與潛能,譬如某人吃完早餐開始寫作,這時對於早餐進食而言,已在實現狀態,但是對於文稿的完成而言,則仍在潛能狀態。
而這種由潛能進入實現的過程,也就是所謂的變化。
由於經驗世界中一切事物都在變化中,因此依據亞氏的觀念,一切經驗世界中的事物都是由潛能與實現組成,也就是說,都有已實現及尚未實現的部分。
可是,一個事物由潛能進入實現,必須依賴第三者的實現來推動。
因此,在整個存在界中必須有一純粹的實現,不雜以任何潛能,作為經驗世界運動變化的基礎,而這也就是亞氏在形上學第十二書中所謂的上帝。
根據亞氏對於實現與潛能的說明,二者之間還存在著一種非常重要的優先順序,這就是「實現先於潛能」。
實現先於潛能可就三方面說:一、是邏輯認知上的優先性,即吾人只有透過某一事物的實現才能知道它的潛能性,譬如認識了橡樹才知道橡子;
二、是時間上及因果上的優先性,這也就是說實現之物必須較潛能之物先在,一如父母之先於子女;
三、就是目的上的優先性,蓋一切潛能之物均以其實現為其目的,這就好比吾人視覺能力以實際看到事物為其目的一樣。
(袁保新)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