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綜合判斷】 判斷之被分為綜合的與分析的,主要是由康德開始。
此種區分是針對主謂判斷而言。
在一主謂判斷中,如果謂詞概念含蘊於主詞概念中,分析主詞即可獲得謂詞而形成一判斷,則為分析判斷。
分析判斷只是解釋主詞概念之意義,而不增加新知,故亦稱解釋判斷。
如果謂詞概念不含蘊於主詞概念中,其判斷之成立不能靠分析,只能靠綜合,則稱為綜合判斷。
綜合判斷又分兩種,一為後天的,一為先天的。
前者靠經驗而成立,後者靠直觀而成立。
例如,「一切老鴉都是黑的」,此判斷為後天的,因為老鴉之為黑的,惟有靠經驗方能得知。
「兩點之間直線最短」,此判斷為先天的,因為是靠直觀而得,其成立與證明皆不能訴諸經驗。
此外,先天綜合判斷又分兩種,一為純粹的,一為不純粹的或混合的。
前者絲毫不涉及經驗,後者則有經驗成分在內。
例如,「七加五等於十二」,此為純粹的先天綜合判斷。
「水在某種條件下可以結冰」,此為不純粹的先天綜合判斷,因為結冰之現象須靠經驗而知。
先天綜合判斷,具有兩大特徵,一為普遍性,一為必然性,故一切普遍的及必然的綜合判斷皆為先天的。
以上為康德對綜合判斷之主張。
然自康德之後,哲學思想已有新的發展。
人們早已指出下列各點:一、分析判斷及綜合判斷之區分不能太嚴格。
數學判斷之為絕對普遍的、必然的,可以由分析數字系統來了解,幾何學判斷可以由分析預設來了解;
換言之,數學和幾何學之知識不全是綜合的,其中含有分析的成分。
二、先天判斷與後天判斷亦不能區分得太嚴格。
後天概念中常常含有先天成分(純粹直觀及純粹概念),同時先天判斷,如數學判斷中,也常常含有經驗成分,因為數學是以量為基礎,而量為一經驗概念。
此外,所謂純粹的先天知識,是完全沒有基礎的;
那極可能是笛卡兒天生觀念說之殘餘。
(孫振青)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