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革命史蹟●廣州新軍之役】 國父鑑於西南各地革命起義屢遭失敗,安南、日本、香港等地且不能居留,乃以國內革命全權授予黃興、胡漢民,而自任海外籌款之責。
黃興、胡漢民返港後與趙聲、朱執信、胡毅生、姚雨平等設南方支部,統籌指揮革命軍事。
黨人倪映典,原任廣州清新軍砲營排長,策動新軍起義,已漸成熟,擬於宣統二年(西元一九一○)正月初六舉義。
先數日除夕,忽有新軍二標營士兵,因購圖章細故,與巡警互毆,為巡警拘捕二人,營兵大譁,元旦聚眾入城,毆斃巡警,搗毀警局,藉以洩憤。
粵督袁樹勛見亂起,大懼,派員勸散士兵後,即下令關閉城門,取消軍士年假。
時清新軍第一標駐燕塘,未參與毆警事,標統劉雨沛亦令禁年假二日,改為運動會,以免軍士出營滋事。
軍士不服,群情鼓噪,時忽有人高呼警隊來攻,全營震動,皆嚴裝持械出營,劉出而阻之,為目兵槍傷倒地。
初三,倪映典在港聞變,急返廣州,馳軍中,見事機迫切,遂舉旗發難。
眾推映典為司令,以槍無扳機,砲無子彈,即分一隊向北校場橫枝岡,奪取講武堂槍械局;
一隊走東校場榮亭附近,適遇水師提督李準、防營統領吳宗禹率部二千人至。
映典手持青天白日旗,身先士卒,躍馬衝鋒,新軍隊長王占元亦奮厲無前,映典中彈受傷墜馬,被執不屈,遇害。
革命軍遂告潰敗。
此乃為國父第九次革命起義。
(黃光學)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