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獨斷論】 獨斷論(Dogmatism)一詞,通常被很多哲學家用來稱呼其敵對者的學說理論,因此,這一詞多少帶有貶抑的情緒意義。
例如,哲學上的實在論和觀念論。
實在論者主張外在世界是獨立於吾人的經驗。
換言之,即使吾人不去知覺它們,它們仍然是存在的。
而觀念論者卻認為外在世界不能獨立於吾人之知覺,就如英國巴克萊(GeorgeBerkeley,西元一六八五~一七五三年)的觀念論,他認為存在即是被知覺。
意即所謂存在不存在,一定是至少被某一心靈所知覺,否則存在一詞即無意義。
由於實在論和觀念論的觀點互不相容,雙方都自以為本身是正確的,而對方是錯的,因此都互指對方是獨斷論。
又如古希臘的絕對懷疑論,例如郭賈士(Gorgias),他認為什麼都不存在,即使有什麼存在我們也不能認識,而且,即使能認識也不能傳達給別人。
根據這種理論,任何人只要有所肯定就是獨斷,其所成立的學說就是獨斷論。
以上是就獨斷論一詞之情緒意義方面來說的。
其實它也有非情緒意義的用法,比如說,它也可以適用於缺乏充分理由的預設或假定,這種用法通常是訴諸信仰而不訴諸理由或理性的教條(Dogma),尤其是指宗教上的教條主義,或僵化了的道德教條主義。
不過,自從德國康德(I.Kant,一七○四~一八○四)以後,獨斷論一詞已具有一種特定的意義,而特指康德所攻擊的那些形上學命題,因為康德認為那些命題的成立並不基於理性之本性的分析或批判的考察就訂立的。
康德的哲學稱之為批判哲學(CriticalPhilosophy),所謂批判,就意謂著批判獨斷論之意思。
康德對於傳統形上學的批判,可分為理性心理學、理性宇宙論與理性神學三大部分。
三者的對象(理性理念)各為心靈、世界與神性,它們都不受任何經驗性制約的無制約者或無條件者。
因此,依康德之見,凡不關涉到經驗條件之原理皆是獨斷論,因為此類理念無任何實在內容,因而不能成為理論理性的對象。
以上述三個理念而言,理性心理學規定心靈在分量上是單一的,在性質上是單純的,在關係上是實體的,在樣態上是與空間之中的可能對象相關連著的,而其實,所謂實體一詞,只具觀念性義而無實在性義。
其次,就宇宙理念而言,不論斷說宇宙在分量、性質、關係或樣態上是什麼,都會產生康德所謂的二律背反,或矛盾,所以此種理念也無經驗的實在性。
最後,神性或上帝的存在也無經驗的實在性,凡是這類的證明在邏輯上均不成立。
以上這三大類的形上學命題,均可稱之為獨斷論。
因此,獨斷論一詞可有:一、貶抑性用法;
二、一般性用法;
三、康德的用法。
(黃慶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