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軍事●軍用電子工業與光學器材】 一、軍用電子工業民國五十七年,蔣總統經國在國防部部長任內,指示聯勤籌建通信電子廠、通信電子器材製造,發展多目標通信裝備,建立完整通信系統。
建廠之初,曾與美商RCA公司技術合作,自無線電機之生產著手,供應陸軍。
再逐步擴充生產項目,邁向自動化,並不斷擴充生產能量。
電子產品用料原購自國外,為期拓展料源,協助民間電子工業發展,乃以實驗訂貨方式,輔導國內擁有電子五金零件自製能力之工廠,從事生產。
已生產之各型無線電機,品質均達國際水準,一面供應三軍,一面接受公民營機構委託製造。
更積極與外商技術合作,引進新技術,開發新產品。
當前近程計畫,在發展以國軍所需之有限電及無線電通信裝備為主,部分已完成樣機,經試用合格,即納入生產體系。
中程計畫,在發展各式射控器材及電子控制設備。
遠程計畫,則以發展各種雷達設備為主。
並期各項通信裝備與零件,均能自給自足。
各項產品,均重品質管制。
其進料檢驗,係按美軍規格嚴格實施。
各項成品及半成品,均作各種不同之電氣性能測試。
同時,採用各種全自動化測試儀器,藉電腦操作,確保品管精確,及生產效率之增進。
二、軍用光學器材國軍所需常用之指北針、望遠鏡,以及射控所需之經緯儀、觀測儀、方向盤、週視鏡、瞄準鏡、透視鏡、狙擊鏡等光學器材,均由國軍設廠製造生產供應。
此等工廠,在民國三十八年大陸淪陷時,未能及時遷運,國軍撤至復興基地之初,僅能從事此等器材之維護修理,及局部修造。
至六十四年,著手研究設廠生產。
六十六年,由聯勤總部督導正式製造生產。
遂以自製之精良光學器材,源源補充國軍戰力。
(張世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