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科學●波動--粒子雙重性】 量子力學的不準原理正比於蒲朗克常數(Planck'sConstant)h=6.63×10-34Js,這個值是如此的小,以致於一般的誤差比量子效應為重要。
雖然如此,許許多多日常的現象和物質的性質,如物體的顏色、天空的顏色、固態裏電的傳導、材料的強度、熱物體的輻射等等,沒有量子力學是無法解釋的。
一般粒子是由位置、質量、速度…等所描述,而波是由空間的分布、波長、頻率、…等等描述,並具有干涉和繞射現象。
在西元一九○○年,光被認為是電磁波,而原子和電子被認為是粒子。
一九○五年後,光也漸漸被認為其有粒子的性質(如光電等)。
一九二三年,電子、質子等具有波的性質。
一九二四年,得布格利(DeBroglie)對粒子和波的建議:p=h/λ此處P為動量,h為蒲朗克常數,λ為波長,這使波動力學擴展,得布格利表示質量m以速度ν運動將相對約有λ=h/mν的波長存在、這個由DavisconGermer的實驗證實電子有波的特性。
一九二八年,湯生(G.P.Thomason)證實高能電子經一非常薄的金箔所產生的繞射,從那時起豐富的證據顯示出其他粒子均具有波的性質;
愛因斯坦表示光有時必須以粒子的性質處理,有時以電磁波的性質處理。
因此,粒子和波的消長關係,我們稱為波動─粒子雙重性。
(吳義雄)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