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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十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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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6 07:47: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6 09:03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十三行

 

十三行有各解。

 

今所解釋者僅指廣東(廣州)十三行。

 

當葡萄牙人未入居澳門之前,已有海道副使(案即廣東按察副使)汪柏立「客綱」、「客紀」準備與葡人交易,以廣人及徽泉等商為之的記錄。

 

蓋因輸出貨大宗為茶、絲、絹布、磁器、漆器之故,不得不以徽州、泉州及廣州商人分別經紀其事,當時中國對外貿易,已有集中於廣州為輸出入總口之勢。

 

近查蕭濬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誌」(商務版。

 

原著為出HenriS.J.Bernard:AuxPortesdelaChine,lesMissionairesduXVISiecle)上編第四章廣州獄內之葡籍囚徒第九四頁亦云:「一五五五年(案即明嘉靖三十四年)中葡間的商業,卻一步一步地走上繁榮的路徑,在一個月內,由廣州賣出的胡椒達四○、○○○斤,商人所躉,買的為上日本去轉售的貨品達一○○、○○○葡金。商業的利源,是被原籍屬於廣州、徽州、泉州三處的十三家商號壟斷著。」

 

可以看出當時已有十三家商號(行)在廣州壟斷貿易,葡人在嘉靖三十六年(一五五七)入居澳門之前,已經和廣州當局和商號有廣泛的接觸了。

 

這些商號便是後來為世所熟悉的「廣州(廣東)十三行」。

 

清梁廷粵海關志卷二五亦一云:「國朝設關之初(康熙二十四年設立粵海關)。」

 

番舶入市者,僅二十餘柁,至則勞以牛酒,令牙行主之,沿明之習,命曰十三行,舶長曰大班,次曰二班,得居停十三行,餘悉守舶,仍明代懷遠驛(案:在廣州城外西關十七甫)旁建屋居番人制也。

 

「外商居停、屯貨及與行商交易的地點,實即十三行行商劃出行地之一部分。」

 

亦被一般稱做十三行。

 

實只得稱十三商館或夷館。

 

(案:十三行原只指十三行行商TheHongMerchantsorTheThirteenMerchantsorTheThirteenHongs,十三行劃出居停外人之部分原只得稱為十三夷館TheThirteenFactories)外船至粵,例須允泊澳門(Macao),舉凡外船出入口稅概由行商代為支出收納,引水通譯概由行商安排,外商(夷商)只得與行商(此種行商概為官府核准指定商人,故稱「官商」TheMandarin'sMerchants,以專承辦外洋貿易故,亦稱「洋商」)交易。

 

交易既畢,由粵海關給與紅單,限日出境。

 

西洋舶來華(廣東),收舶以五六月,乘夏季西南汛風,歸國以九十月,乘冬季東北汛風,有因貨易末清准在海關請照「住冬」,限於頭年歸國。

 

葡人自明季聽其居住澳門,無來去期限,每年納地租五百兩,另船課每年包納二萬兩,自與香山牙行交易。

 

其他西洋各國來粵貿易既畢,亦有寄居澳門延不返國者。

 

與粵海設關同時,另設有閩海關、浙海關及江海關,但實只以粵海關貿易為盛。

 

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二○)十月二十六日,由「十三行」(當時實有十六行)眾商共誓神前。

 

公訂彼此遵守之「公行行規」十三條,主要目的為免除出入口貨價任意高下,各商互相排擠爭競等弊。

 

是為廣東十三行有「公行」(Co-hongorCon-hong)組織之始。

 

自十八世紀二十年代以後,英船貿易恆居各國首位,載來貨物以黑鉛、番錢(洋銀)、哆囉、嗶吱為主,間有胡椒、蘇木、檀香等貨,出口貨以生絲、絹布、麝香、藥草、大黃、銅、砂糖、茶及白銅為多,瓷器可由專門商人買賣,但必須以賣價百分二十納交公行。

 

「公行」時有散局,但「十三行」名稱,不論行數多少,始終未曾改變。

 

乾隆十年(一七四五),粵海關更設立「保商」(SecurityMershants)制度,係在各行商內擇身家最稱殷實者作為保商,令其統納入口稅餉。

 

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更由上諭專限廣州一口對外通商,主要理由在肅清海防。

 

乾嘉間,行商制度屢改。

 

當時外國需要中國貨物至殷,中國去貨恆有餘,外國來貨恆不足,有用全船只載番銀來廣貿易者,每年中國貨物出超恆達百餘萬兩乃至數百萬兩。

 

十九世紀工業革命以後,英人盛倡「自由貿易」政策,放任其來船不入廣州報關交行貿易,而競向各口走私漏稅,並以印度盛產鴉片,認為改用鴉片換取中國貨物,可以大大省除年用大量白銀為購貨資本之漏卮。

 

於是私貿易興而十三行年年倒歇。

 

自鴉片戰後,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中英媾和南京條約第五條云:「一、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承辦,今大清皇帝准以嗣後不必照向例,凡有英商等赴各口貿易者,無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

 

於是十三行獨攬外國貿易制度有條約明文廢止(實際上自入十九世紀以來,英船已到處走私漏稅,只因十三行資本雄厚,貨色齊全,其船仍不能完全捨棄。)

 

自南京條約後,五口通商,廣州仍居其一,行商雖未能獨攬貿易,但仍多重理舊案,專營茶絲等大宗生意,「洋行」改稱「茶行」(TeaHongs),且有新行設立。

 

上海、天津、臺灣之新與外人貿易之商行,亦每以「十三行」自命。

 

迨咸豐六年(一八五八)亞羅船事起,英軍至廣州,十三行(包括洋行及夷館)行址盡成焦土,其後僅存十三行街(馬路)名稱,供人憑弔而已。

 

(梁嘉彬)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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