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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哲學●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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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5 15:56: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6 08:28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哲學●致良知

 

致良知,為明代大儒王陽明(守仁)之重要主張。

 

陽明於三十七歲時因忤宦官劉瑾而被貶於龍場。

 

於千萬艱難之際,困心衡慮,日夜端居靜默,以求靜一。

 

因常自思,若聖人處此,更有何道?

 

忽一晚,中夜大悟:至道本具於吾心,聖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

 

不覺呼躍而起,自是始倡良知之學。

 

陽明解大學的致知為致良知。

 

致良知之致字有二義,一為恢復,一為推致擴充。

 

良知乃知是知非之知,人人固有,非由聞見而得。

 

但人常為私欲所蒙蔽,使良知不能呈現。

 

然良知雖隱,並非不存在,而常會乍現,對自己不合理之行為加以責備,使人自感到不安與愧疚。

 

人若於此時正視其良知,不再順從物欲,則良知便會如如呈現,此所謂恢復其良知。

 

良知於呈現時,必會帶起道德實踐之行為,而及於物。

 

如見父時,若良知呈現,便一定要去孝他,而有孝的行為,故見父而孝時,便是推致良知於父,而成就孝行。

 

而良知呈現時,其要求實踐之範圍無限,天地萬物皆在良知感格範圍之內,因仁者必求親親仁民而愛物,與天地萬物為一體。

 

故必須致良知於事事物物中,希望一切皆得其正,皆得其所,這是推致擴充良知之義。

 

且必推致其良知於事事物物,使一切皆得其所,方是良知本體之完全呈現,故推致其良知,亦即是恢復其良知,推致與恢復,其義一也。

 

(楊祖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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