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軍事●安南中法甲申之役】 安南自秦以來即為中國藩屬,其文化血緣與中國密不可分:至清代改安南為越南,沿稱至今。
自十六世紀歐人東來貿易及傳教,法國勢力逐漸侵入安南,多次出兵,亟圖併吞,至甲申年(西元一八八四年)終引起中法之戰,其間衝突及訂約多次如後:一、西貢條約:清咸豐八年(一八五八),法國乘清廷內憂於太平天國,外患於英、法聯軍,藉口其教士被殺,進兵安南;
安南軍抵抗三年,於同治元年(一八六二)訂立法越西貢條約。
至十二年,法又陷河內,強佔紅河三角洲;
翌年,迫訂第二次西貢條約,定越南為獨立國,以達到控制其內政外交之目的。
二、順化條約:光緒六年(一八八○),法再佔河內海防;
九年,更佔安南首都順化,迫訂城下之盟-順化條約,越南承認為法之保護國,清廷積弱,未敢反對。
三、天津協定:前約訂立後不久,安南政變,愛國之士執政,不承認順化條約,並驅逐法人,法即增兵,與當地之黑旗軍及清軍交戰。
次年(光緒十年,歲子甲申)法軍攻陷安南之山西、北寧、大原、興化等地,紅河下游悉為法軍所佔。
清廷派李鴻章為全權大使,在天津與法使簽天津協定,承認法國與安南前締之一切條約,並同意撤退安南北部駐軍。
四、甲申之戰:前議撤軍,原以三月為期,而法國突限三週撤軍,至期法軍海陸並進;
海軍於當年(光緒十年)秋侵入福建馬江,清廷南洋艦隊兵艦二十二艘,及福州諸砲臺多被擊毀。
法軍乘勝進攻臺灣,佔領澎湖、基隆,及淡水河一帶,清廷莫與能抗。
惟在安南方面,清提督馮子材率軍於次年二月大敗法軍,攻克諒山,人心大快,法軍乃同意和議。
於同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天津訂立中法和約。
中國正式承認越南為法之保護國,從此越南斷絕了與中國之藩屬關係。
甲申之役,清廷諒山大捷,和議時本可居於有利地位,奈其昏庸懼外,反訂立了喪權辱國之約,從此列強侵略不斷而來,終使東南藩籬盡失,門戶洞開,國勢日非矣。
(李克治)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