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公用合作社】 公用合作社是合作社的種類之一,以公用業務為主體,亦即由合作社置辦生活上需要的公用設備,以供社員使用的合作社。
公用合作社置辦設備,可以減少個人置辦的困難與浪費;
因為由社員共同使用,可以發揮設備的最大效能。
它所置辦的設備,為合作社所有而不為個別社員所有,所以不同於消費合作社。
它所置辦的設備,是生活方面的,不是生產方面,所以不同於利用合作社。
公用合作社的業務種類很多,凡是社員需要的設備或服務,都可成為公用合作業務的對象。
比較普遍的,例如食堂、理髮所、浴池、洗衣機等。
在歐美各國特別流行的,就是住宅公用合作社與醫療公用合作社。
甚至有的國家,用合作方式創辦圖書館、吃茶店,以及劇團或劇場等。
在日本的農村中,還有由合作社置備婚葬所需的器具,以備社員公用的。
這些業務,大部分是消費合作社兼辦的,但也有些是組成公用合作社單獨辦理的。
公用合作社的經營要特別注意下列各點:一、業務宜於單純:業務單純,管理較易,社員需要畫一,意見容易集中。
二、管理力求科學:制定社員使用設備的規則,建立使用設備的秩序,提高業務管理的效率。
三、注意生活指導:公用合作社不但要為社員置辦生活方面的設備,此種設備,並應力求現代化,以使社員的生活能夠追隨時代。
因此,合作社對於社員的生活方式,應有指導的作用。
(黃智慧)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