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8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法律●自助行為】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5 07:48: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法律●自助行為

 

自助行為,亦稱自力救濟,乃行為人於自己權利被侵害時,使用私人力量,以為保護之說也。

 

依民法之規定,其構成之要件有三:一、須為保護自己之權利;

 

他人之權利不與焉,故與自衛行為不同。

 

二、須不及受官署之援助;

 

如僅法定程序遲緩,日後權利恐有受損之虞者,不包括之。

 

三、須非於及時為之,則請求權不能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

 

但法律就特殊情形,亦有特別之規定,如民法第四四七條規定,出租人有提出異議權者,得不聲請法院,逕行阻止承租人取去其留置物。

 

民法第六一二條規定,主人就住宿,飲食、或墊款所生之債權,於未受清償前,對於客人所攜帶之行李及其他物品,有留置權等均是。

 

自助行為人於行使自助權時,應依強制執行法中有關之規定辦理,且以避免實行債權困難之程度為限。

 

在對財產施行拘束押收時,應即聲請法院實施假扣押,在拘束義務人之自由時,應即聲請官署為管收,上項聲請如經法院或官署駁回或拒絕時,應即返還其財產或回復其自由。

 

合法之自助行為,行為人固不負賠償責任,然若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未及時聲請官署援助,或其聲請被駁回時,行為人即應負賠償責任。

 

(焦仁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728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3-10 06:24 , Processed in 0.078123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